一、如果你一次性拿到的离职补偿金少于你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恭喜你,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如果你一次性拿到的离职补偿金超过上述3倍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个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性补偿收入-3×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实际工作年限数-2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实际工作年限;
三、如果你拿到的离职补偿金包含了单位为你补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则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补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可以预先从补偿收入中扣除;
四、如果你单位不幸破产了,那么你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