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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2022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时间:2023-05-09 13:16:5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大小新闻客户端1月10日讯(芝罘融媒记者 李淼 通讯员 史鹏钰 刘燕 摄影报道)日前,随着2022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开始,芝罘区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迎来新一轮业务高峰。一大早,大厅等候区就挤满前来办事的群众,面对繁杂的业务和各种各样的咨询,大厅工作人员一如既往地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人社服务。

据悉,参保单位2022年度社会保险月基数上下限暂定为20599元和4121元,待山东省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对月缴费基数超出300%和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申报时间截止到2022年1月底,逾期未申报将影响企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参保缴费单位应按照职工本人2021年月工资总额,为职工如实申报2022年度的缴费基数。“工资总额”即本单位在报告期(年度)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等。

为有效防控疫情传播,更好保障服务对象的身体健康,区人社局建议市民尽量网上办理业务,避免人员扎堆。各参保缴费单位可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相关材料,办理开通网上服务系统。缴纳2021年12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并完成当月缴费人员增减业务后,通过新网办系统“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缴费基数申报”功能,申报2022年度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在申报2022年度缴费基数时,需如实填写职工2021年度月工资总额,系统将对工资总额进行保存。若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总额介于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与暂定基数下限之间,则系统将自动进行调整退费。

未开通“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的单位,须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开通手续。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将对每位进入大厅的办事群众进行测量体温、身份登记、消毒。增加导服人员引导办事群众做好业务办理的提前辅导,帮助快速办理。

同时,芝罘区人社局工作人员也提醒广大参保企业,因参保缴费单位失误等原因,造成职工2022年度缴费基数不准确的,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调整,经稽核确认后按规定调整。自2022年4月1日起, 经稽核发现企业有未如实申报基数的,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对差额部分自2022年1月起收取滞纳金。

责任编辑:赵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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