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审判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县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4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法警岗位另需进行体能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用工单位组织实施,县委政法委指导监督。招聘信息在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书记员岗位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报考法警岗位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72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7.被录用后两年内不得报考除滑县法院之外的其他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6.其他不宜担任书记员和法警的情形。
五、报名
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
2.报名地点:滑县华夏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原县劳动局门口西侧大厅),电话:0372—8116677。
3.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退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在报名现场或县人社局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19年滑县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书记员报名表》(附表1)或《2019年滑县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法警报名表》(附表2)。
(3)交单色背景、正面、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
(4)应聘者须按照招聘的岗位要求报名,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5)不收取考务费。
4.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6.准考证领取:应聘者于2019年6月2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持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为应聘者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领取时,请仔细核对准考证有关信息是否准确,否则,责任由应聘者自负)。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应聘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3.笔试成绩及时在滑县华夏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门口张贴公布,同步在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二)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为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速录考试的形式分为听打和看打,满分100分,听打和看打各占50分。
2.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技能测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技能测试。
3.技能测试前,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技能测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经核验后方可参加技能测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4.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面试
1.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1.报考法警岗位的人员,参加面试者均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内容及计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执行,满分为100分。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1.书记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法警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2.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按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3.如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
4.考试总成绩和名次及时在滑县华夏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门口张贴公布,同步在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以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都相同的,重新面试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面试结束后至拟聘用公示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用工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及时在滑县华夏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门口张贴公示,同步在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工资福利待遇
劳务派遣书记员、法警岗位人员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年省政府公布的滑县最低工资标准,并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
八、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并派遣到用工单位相应岗位工作。
劳务派遣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在所聘岗位工作;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由派遣单位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如不能胜任工作或违法违纪,用工单位可以随时退回派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