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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清单申报】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留存备查需要哪些材料确认呢?

时间:2023-05-05 22:29:0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导读:企业资产损失主要有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那么,对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同样也是有集中形式的。本篇文章将会给您带来其对应的证据资料,相信您看完后就会明白的。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留存备查需要哪些材料确认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规定: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

而对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留存备查需要的资料,主要有以下:

(一)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二)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三)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

(四)涉及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的说明;

(五)损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解答,相信您这下应该是比较清楚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留存备查需要的材料了。如果您在学习会计中有什么疑问,欢迎您问一下我们的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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