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提高评审工作效率,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闽教人〔2014〕81号)和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要求,申报参评教师职称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送审材料,并依照“送审材料清单”按序分类整理成册,所提供的各类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单位)公章并注上“系原件复印”字样。各县(市、区)教育职改办和有关学校(单位)要认真做好教师送审材料的准备指导和审核把关,并将申报材料在学校(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职改办后,我办将不再通知增补送审材料。因材料提供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职称评审的,由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自行负责。现就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职称申报材料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材料一:委托评审函及申报人员汇总表或评审花名册及师德师风材料
委托评审函及申报人员汇总表或评审花名册:由省厅组织评审的填写申报人员汇总表,由市局组织评审的填写申报人员花名册。学校汇总本单位申报人员汇总表或花名册后上报教育职改办,委托评审函及申报人员汇总表或花名册由教育职改办统一报送。
2.师德师风材料:提交师德师风表现的证明材料或鉴定表,单位意见要注明xxx同志任现职以来有(或没有)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行为,师德表现总评为:xx。
材料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原件
申报人员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内容应与年度考核表及所提供的评审材料相一致。
材料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原件
申报人员认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填写内容应与年度考核表及所提供的评审材料相一致。
材料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晋升职务简明表》
由省厅组织评审的提交40份,由市局组织评审的提交5份。《简明表》是对申报材料的简要说明,表中填写的内容应与申报材料内容相符。
1.“学校(单位)名称”填写与公章一致,“填表时间”填写当时时间,单位公章在第二页后面盖章。
2.“申报职称”填写:高级讲师。
3.“工作年限”填写整数。
4.“何时何校进修何课程”只限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不一致的填写,且现已取得相应学科本科主要课程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情况。
5.“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如果提供的是技能大赛获奖的,要填写技能大赛获奖情况。
6.“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情况”中的“排名”栏目填写主持人或成员第几名。
7.“任现职以来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及其他研究成果等”填写提供的代表作情况:申报高级讲师代表作填写在第一、二栏,填写两篇(第一篇作为送审代表作)。
材料五:年度考核表
原则上报送近五学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考评登记表》各一份,若有任职条件材料非近五学年的,应附当年年度考核《考评登记表》。另外提交《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期年度考核总评表》复印件一份。
材料六:学位、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1.学位、学历证书:提交学位、学历复印件各一份。学历2000年以前毕业的,教育主管部门要审核学籍档案并盖章,以后毕业的要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上查询的学历证明,即上网打印《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码有效期延至2022年7月30日)一份,加盖学校(单位)公章;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与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一致。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或相近)的,需提交参加有关高校组织的相应学科本科主要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2.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材料七: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
1.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复印件一份,若为转评聘任现任职资格的,还须提供转评前的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2.聘任书: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当年截止时间的聘任书复印件,聘期要连续、齐全。
材料八:现任党政职务任命书
提交党政职务任命书复印件(含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学校(单位)中层干部),“双肩挑干部”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
材料九:承担教学及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材料
由学校(单位)出具的班主任工作(含视同班主任工作)及教学工作量证明,证明须与原始年度考核表记载一致;异地调动的,应附原学校(单位)出具的证明。
材料十:进修、培训证书(复印件)
提交参加进修、培训证书材料
材料十一:学校公示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提供学校(单位)公示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材料十二:教学研究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或行业企业培训材料
由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组织开展教学研究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可以视为同级开设。
1.开设教学研究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或行业企业培训应为申报学科相关的内容。
2.教学研究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提交组织开展部门(单位)出具的证明(书),并附有效通知(含安排表)、教案(讲稿)等佐证资料。
3.行业企业培训,提交学校批准证明、企业出具开展培训证明、讲稿等佐证材料。
材料十三:承担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材料
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必须为主课题,不含各类子课题。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国家级行业协会立项的相关专业课题视同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省级行业协会立项的相关专业课题视同市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1.课题核心成员前三名含主持人。
2.结题时间应在任现职期间。
3.提交课题立项通知或立项申请(申报)表,结项通知或结题证书、结题报告、结题鉴定表(表中未盖立项单位印章的,可提供结题证书)等,相关表格内容必须完整。
材料十四:代表作及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检索等材料
1.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G、G2或G4)、学科类学术刊物(以《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为准)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文章,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电子刊、一号多刊、报纸等。
(1)提交登录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http://www. )检索下载的确认所提供的刊物是否为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发行的检索页(网页打印)。
(2)提交登陆知网、维普、万方等网站检索相应期刊上代表作的检索凭证。
(3)提交CN代表作复印件一式2份(A4纸单面复印,字迹清晰),可附论文投稿原件,隐去单位、姓名。
(4)提交CN代表作原件,代表作目录划线,代表作文章处打折。
(5)申报高级讲师提交送审代表作1篇,提交的论文代表作电子版(必须与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一致,word格式,后缀名为.doc或.docx),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代表作发表时间(XX年XX月)+学段+学科+姓名+县(市、区)+代表作名称+刊物名称。例如,XX年XX月将乐XX学校张三老师代表作《初中语文课堂教学中落实立德树人的探究》一文发表在《人民教育》第11期,命名为:XX年XX月+中职+语文+张三+将乐+中职语文课堂教学中落实立德树人的探究+人民教育.doc。
2.汇编论文指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所属的教育教研究机构统一审核进行汇编的论文。
(1)提交汇编代表作复印件一式2份(A4纸单面复印,字迹清晰),隐去单位、姓名。
(2)提交汇编代表作原件,代表作目录划线,代表作文章处打折。代表作汇编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材料属实”并加盖公章。
(3)提交论文代表作电子版(必须与汇编代表作原件一致,word格式,后缀名为.doc或.docx),文件命名格式与公开发布的论文(5)一致。
材料十五:培养青年教师情况或指导学生竞赛获奖证明
1.培养青年教师情况:
(1)可以是指导培养非本校青年教师,小学科的教师可以是指导培养非本专业学科青年教师。
(2)提交学校审核并盖章的师徒协议,被指导者的受益情况说明书和指导培养青年教师获奖证书,证书须体现指导教师姓名(手写无效),并为第一指导教师。
2.指导学生竞赛获奖证明:
提供相关文件或证书,所提供的证书应体现指导教师姓名(手写无效),并为第一指导教师。
材料十六:企业实践经历证明材料
提供企业实践情况登记表,并附佐证材料。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中级职务或相关专业(工种):提供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2.提交参加企业行业实践报告,或提交根据行业需求及发展对学校课程改革提出建设性意见。
3.具有一定的行业联系能力和为行业企业培训服务的能力,承担企业培训任务或参与企业技术研发,提交企业出具的培训证明获参与企业技术研发证明,并附佐证材料。
4.公共基础课教师带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提交学校出具开展活动的证明和带队实践报告。
材料十七:指导学生实践教学情况
1.提供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实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和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其中一项材料即可。
2.提交学校出具的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材料十八: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材料十九: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等材料
1.提交指定的某学期教师原始执行教案。指定送审教案为申报学科的原始执行教案。
(1)教师多学段教学的可以提供一个年段的详案;送审教案要完整、真实、有教学反思,并经过学校职能部门检查。送审教案与指定要求的教案不一致的,可提交指定要求的上一学期教案,并附学校(单位)情况说明。
(2)从事教研、专职生管和心理健康人员,提交近一年度业务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的学校(单位)证明,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情况总结材料;
2.积极开设选修课、开发校本课程或开展课外活动
积极开设选修课、开发校本课程或开展课外活动,提供其中一项目材料即可。
(1)开设选修课、开发校本课程
从事教研、专职生管的人员暂不作要求,而从事实验、心理健康、德育教师与普通教师同样要求,提交学校(单位)出具的证明并附佐证资料。
(2)开展课外活动
从事教研、专职生管的人员暂不作要求,而从事实验、心理健康、德育教师与普通教师同样要求。提交学校(单位)出具的证明并附佐证资料(如活动计划、工作总结、点名册、学生获奖情况证书)。
3.其他证明材料:
(1)学校(单位)出具的近五年继续教育学时审核证明;
(2)标准条件中及职称评审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正高级讲师按标准条件要求及省厅通知材料清单规定,可参考本清单整理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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