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
省、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
和市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
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乡土人才“三带两助”行动计划,加快实施乡村人才振兴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乡土人才载体建设,为助推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结合省人社厅相关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省、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和市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遴选、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
省、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是指我省(市)范围内在传统工艺、现代农技、经营管理等领域掌握特殊技艺的能工巧匠、善于开拓创新的经营能人、拥有一技之长的生产能手,依托企业、院校、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等单位创办或领办,通过师徒结对方式进行技艺技能传承与创新、技术成果运用与推广,加强乡土人才培养的载体平台。
(1)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48号),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创办人或领办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以及相当技艺技能水平,能持续开展技艺技能传承等活动,在本省、本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社会影响力,具备开展技艺传授、技能交流、带徒传技等活动的必要工作条件,且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至少在下列方面之一取得突出成果:
01 带领技艺传承方面。
深入挖掘、宣传传统技艺技能,加强新工艺研发创新,在传承和发扬光大传统技艺技能方面成果突出。
02 带强产业发展方面。
聚力粮食安全、种业振兴、乡村产业发展,推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与乡村旅游、现代农业、农村绿色低碳等产业深度整合,与现代科技、工艺创造性转化,引导乡土人才强化市场意识,在创办特色企业、培育特色产业、打造特色品牌方面成果突出。
03 带动群众致富方面。
牵头成立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及相关生产组织,培育相关市场主体,在带动群众就业创业、促进富民增收方面成果突出。
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技能大奖、省乡土人才“三带”名人、中国江苏乡土人才技艺技能大赛全省决赛一等奖等荣誉或高级乡村振兴技艺师以上职称的可优先申报。已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建设的各类省级大师工作室不再重复申报。
(2)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
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创办或领办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具有相当的专业技艺技能水平,能持续开展技艺技能传承等活动,在本市、本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社会影响力,具备开展技艺传授、技能交流、带徒传技等活动的必要条件,且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至少在下列方面之一取得优秀成果:
01 带领技艺传承方面。
带徒经验丰富、成绩显著;积极挖掘传承、宣传传统技艺技能,为传统技艺技能的传承和发扬光大作出积极贡献。
02 带强产业发展方面。
聚力粮食安全、种业振兴、乡村产业发展,推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与乡村旅游、现代农业、农村绿色低碳等产业进行整合,与现代科技、工艺创造性转化,引导乡土人才强化市场意识,在创办特色企业、培育特色产业、打造特色品牌方面取得优良成绩。
03 带动群众致富方面。
牵头成立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及相关生产组织,吸纳社会剩余劳动力就业,带动群众就业创收和创业增收。
具有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市级以上技术能手、省“三带”乡土人才,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称号和荣誉,或市乡土人才大赛一等奖、具有高级乡村振兴师以上职称的乡土人才可优先申报。已由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建设的各类相关大师工作室不再重复申报。
二 市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
市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是指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推动乡村振兴为导向、以乡土人才培育为目标、以继承和弘扬传统技艺技能为基础、以增强乡土人才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乡土人才传承平台。申报条件如下:
01 重视人才培养。
充分认识乡土人才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乡土人才发展。紧紧围绕地方特色和产业发展要求,有明确的传承计划和目标任务,近三年来持续组织开展乡土人才培训培养,并达到一定规模。
02 具备优良条件。
具有乡土人才培训场地和相关设施设备,配备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拥有成熟的培训课程和教材,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03 成果效益显著。
在示范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04 履行社会责任。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提供公共服务、促进乡土人才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方面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 申报程序和要求
01
各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统一负责本辖区推荐工作。申报单位分别填写《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南京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南京市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3),盖章后与单独装订成册的证明材料一式3份报所属区(园区)和江北新区。
02
各区(园区)人社部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相关材料,填报各区申报汇总表(附件4、5、6),将同意推荐的申报材料一式3份,于2022年2月25日前报送市人社局。
03
市人社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通过评议的分别报省人社厅或发布入选名单。
四 其他
01
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省级和市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2022年度省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原则上从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及其他省级大师工作室中遴选产生。
02
获评南京市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将优先推荐申报省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和省、市乡土人才相关培训、展演、大赛等活动。获评南京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给予每个工作室8万元补助,并优先推荐申报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部(人才办) 陶晶晶
联系电话:52721256
地址:江宁区秣陵街道桥北大街18号3号楼3308室
附件
1. 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 南京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审稿:陈莹
审核:夏晓冬
发布:张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