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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的截止日期】倡议书!

时间:2023-05-04 13:33:3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乌海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关于医保业务

网上办、就近办、延期办的

倡议书

乌海市本级参保单位、广大参保群众:

为防止人员聚集,减少感染风险,确保乌海市医保服务“不断线”,乌海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推行“网上办”“就近办”“延期办”等方式,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身心健康,避免发生交叉感染,现就业务办理期间有关医保服务事项倡议如下:

一、线上服务方式

参保单位和人员可以通过“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内蒙古医保”APP、“蒙速办”APP等线上服务渠道进行“网办”事项的查询、申报和办理。

二、线上自助缴费

办理乌海市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业务的群众,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宝中的“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线上申报缴费。

三、异地就医线上备案

跨省异地住院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的“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乌海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跨省异地就医自助备案业务。自助备案开通后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即可享受出院时直接结算。

四、异地就医医疗费手工(零星)报销线上申报

按照《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乌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期间我市医保经办工作的通知》(乌医保办发﹝2022﹞58号)要求,参保患者当年发生的异地医疗费用可通过线上申报,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五、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线上备案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可以到就近下沉的服务网点办理,也可以网上自助办理,网上办理流程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入“地方专区”中的“内蒙古专区”,在“业务办理”栏目中选择“业务经办”,点击“家庭账户共济”,即可进入“共济授权”服务事项。由授权人(即自愿申请与家人共济的职工本人)填写被授权人(即其父母、配偶、子女)的相关信息,需要认真阅读并填写个人承诺书,保证信息真实、完整、有效。最后上传使用人有效身份证的照片或户口簿照片,即可办理账户共济业务。

六、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申领网上办理

参保人员未即时结算的生育医疗费和申领的生育津贴,本人或参保单位专管员可通过内蒙古医保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结算与拨付。

七、参保单位增员、减员申报,核定征集

乌海市参保单位办理增员、减员、单位核定征集均可在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申请。

八、查询类业务

查询个人消费信息、参保信息、就医记录信息、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信息、结算信息等,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内蒙古医保”APP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

九、线下就近办,避免聚集

31项高频业务下沉至定点医疗机构、基层街道、社区和银行,请广大办事群众尽量选择就近的医保服务站办理医保业务。

十、业务咨询方式

广大办事群众和参保单位可拨打咨询电话,我们将做好政策解答和业务办理登记等工作。

乌海市:0473-3158099

海勃湾区:0473-3890108

乌达区:0473-3666023

海南区:0473-499135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周六9:00~12:00。

请广大办事群众和参保单位相互转告,由于医保工作人员较少,可能会出现办理不及时或延迟现象,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会尽最大努力尽快解决,切实保障参保单位和群众的办事需求。

乌海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1日

文中所需相关链接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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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海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聂温倩

美编:张轶博 王晨迪

初审:宋鑫

终审:李新华

监制:刘琳娜

主编:范鹏春

监审:陈涛

总监制:张杰

总策划:戴军

出品:乌海广播电视台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乌海广播电视台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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