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老宋(资深时事评论员)
22岁的小刘是西安思源学院大四学生,今年他在陕北老家进行贫困生建档立卡登记后,按照规定可申请6000元助学金生活补助。但暑假他持《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在村子里盖章后,回到学校审批时,却被学校以“购买笔记本电脑不算贫困生”为由,不给发补助款。
有了贫困生建档立卡,也有了家庭贫困的证明,却因一部笔记本电脑就被学校认定为不算贫困生。那么,小刘的笔记本电脑值多少钱呢?“我的笔记本电脑两千多元,手机不到一千块,两样加起来可能还没有别的同学半部手机贵”,小刘对此想不通。何况笔记本电脑也不是买来闲玩的,小刘读的是工程类专业,像CAD工程制图等课程,平时学习、做作业之类都要用上笔记本电脑,笔记本电脑已是学习、生活必需品。是学校故意刁难小刘吗?还真不是,因为此次贫困生认定中,还有一些同学和小刘一样,因使用笔记本电脑而与“贫困生”资格“失之交臂”。学校也是“有章可循”的——《西安思源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中,第十二条规定,“购买或长期租用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而这个规定也不是该学校随意制定的“土政策”,是有依据的——2007年7月,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印发《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其中第十条规定,“购买或长期租用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如此看来,小刘被取消贫困生资格是按章办事,并不“冤”。然而,且慢!这个规定已经过去将近十年,已不合时宜。如果说,十年前,笔记本还是奢侈品的话,那么,现在已是寻常物品,因为它不仅降价幅度很大,而且这么多年过去了,贫困家庭的认定标准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2010年,陕西省的扶贫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1196元,而2015年的扶贫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3015元。一降一升之间,意味着贫困生买部两千多元的笔记本电脑根本算不上过度消费。因此,拿多年前的标准套现在的贫困认定是刻舟求剑,这条“购买笔记本电脑不算贫困生”规定,早该废止了。而不废止的原因或许就是懒政和形式主义吧。
不过,说这条规定过时可以,但要说有关贫困生认定办法,这条规定最奇葩,恐怕会有很多学校表示“不服”。比如,有的高校以公开演讲的方式来评选贫困生,那些想要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必须登台介绍自己的贫困情况,由全班学生投票决定。“比穷”难免有夸大成分,投票也是貌似公平,如此操作伤害的是贫困生的尊严。而更荒诞的是,武汉交通科技学校因贫困生资助名额不足,采取“抓阄”方法来决定学生的减免资格,运气好的贫困生才能享受到资助。看看这些做法,也许就能理解“购买笔记本电脑不算贫困生”的规定,也有量化的好处了,所谓有硬性指标总比没指标强,总比想当然靠运气强。
然而,无论如何这种规定总是过时的,也是一种想当然,有必要重新制定规则。那么,如何操作呢?近处看来,需要学校对贫困生的个人消费情况做深入全面的了解,必要时可使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扶贫。例如,2016年5月,江苏大学通过生活费的大数据调查找出不少“装穷”学生,其中21人取消贫困生资格,32人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降级为一般困难。从长远来看,还需对贫困生申报和认定纳入社会征信系统,让那些骗领补助的人为不诚信付出更高的成本。
作者:文老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