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肥胖工伤申报】“过劳肥”可申请工伤吗?你想知道的在这里!

时间:2023-05-02 09:18:5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自打工作以来呀,

我就独得肥肉恩宠,

我告诉肥肉,一定要雨~露~均~沾~

肥肉就不听,偏偏就宠我一人!

心宽才会体胖?

NO!NO!NO!

不想再说我有多忙有多累

因为满满的都是泪。

可为什么我们工作那么辛苦,

身体却越来越肥呢?

让我累瘦一点不好吗!

工作压力大,从早忙到晚,人不但没瘦,反而越忙越胖?这就是“过劳肥”!一项网络调查显示,工作3年左右是“过劳肥”高发期,超四分之一的人体重较刚入职时增加5公斤。媒体从业者、IT工作者、医务工作者、律师,被评为最容易“过劳肥”的职业。你,也被伤到了吗?小编不幸中招!

只想问工作三年换来肥肉五斤

老板!

“过劳肥”给我算工伤吗?

不属于!不属于!不属于!

【权威说法】

19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科长黎海做客柳州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说到:

认定为工伤有六个条款以及视同为工伤有三种情形,因为对于一些正常的过劳情况,按照职业病的管理规定,在工作环境和工作状态中造成对个人身体的伤害,这属于职业病的范畴。职业病的种类按照《职业病防范法》包含的种类是没有包括过劳肥,这个情形就不属于工伤的范畴。但是有一种“过劳死”的特殊情形,在视同为工伤的条款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个情况列入了视同工伤的范畴,这是一种区别对待。所以正常来说,对于长时间工作造成的疾病,如果确诊为职业病的,可以列入工伤的范畴;如果没有列入职业病的范畴,也没有达到上述提到的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一般来说是不属于工伤范畴。

为了缓解一下受伤的心,小编带你们来看看一些“奇葩的工伤”,大家也来看看你是否中招!

【轻度工伤】你伤害了我,还一笑而过

l 黑眼圈

入门级工伤,简直就是每个工伤狗的加班必备!每天自带黑色眼影,麻麻再也不用担心我的眼袋问题了耶~

l 痘痘

没想到过了学生时代,依然还有“青春“来撞我的脸!难道有才华的人就不需要靠脸吃饭了吗?

【中度工伤】伤不起 真的伤不起

l 肥胖

每逢加班胖一斤。年复一日胖N斤。说到身材的“发福史“,满满都是泪~

l 单身

为什么我的对象一直在路上!

因为我TM没时间出去偶遇啊!

l 丑

“为什么没有对象!“

“因为丑!“

“为什么丑!“

“因为我得了工伤!“

过年回家,再也不用担心三姑六婆的盘问了!

【重度工伤】一千个伤心的理由

l 精分

已经不单单是“身心俱损”,连脑子也开始“不正常”了~

每天一次小苹果,连医生都治不了我~这暴走速度,都快冲出地球了!!!

l 强迫症

某天不用加班,早早上床,居然睡不着!!!

不熬夜,睡不着!

熬夜,睡不着!

夜,睡不着!

睡不着!

不着!

着!

你现在正处于哪个【工伤】级别呢?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