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和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被罚14.5万元
1月1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第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信和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处罚款14.5万元。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信和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28日,法定代表人王书传,住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尹中南路。(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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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02 16:27:47 所属分类: 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