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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残保金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专项资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1.5%(具体比例由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就应当缴纳保障金。若企业具备要求条件,则可以享受对应的优惠政策。
残保金的财税处理问题
- 残保金计算缴纳问题 根据财税〔2015〕72号第八条规定,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如下: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根据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
- 关于残保金的会计处理 企业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的规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计入“其他收益”科目;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 残保金什么时间申报缴纳? 根据国家下发的残保金政策,不同地区时间不同,大部分地区的残保金是按自然年计算 ,按自然年征收的,具体申报时间根据地区发布的为准。 另外,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按季申报时,填写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资总额的四分之一 )
申报残保金的具体方法
- 到残联核定,从网上下载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拿上财务指标表、工资表去核定,残联核定完,打出缴款书,去银行缴纳。
- 具体的也可以拨打残联的电话进行相应的咨询。
相关优惠政策
- 针对小微企业残保金的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分档征收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90%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