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很多文章,感觉很多人对小规模季度申报的逻辑讲得很零散,我现在根据自己的理解做一些总结。
4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政策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税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根据15号公告规定,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应税销售收入,仅为纳税人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对于纳税人取得的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仍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①、3%税率专票,按票面税额交税
②、3%税率普票,不论是否超过45万(季度),都开具免税发票,不交税
③、5%税率专票,按票面税额交税
④、5%税率普票,按票面税额交税。但申报时,如果当季度销售额小于45万,可以享 受免税。如果当季度销售额大于45万,不可以享受免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我们可以看到,按现行45万元的标准下该公司是不用缴纳增值税的。
总结:专票(3%,5%)不免,普票3%免,普票5%看情况。
在填报申报表的时候
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专票部分纳税,普通发票部分免税。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专票纳税部分填写相应的征税栏次。
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季度45万),专票部分纳税,普通发票部分免税。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