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为确保这一优惠政策顺利实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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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是政策篇、发票篇、举报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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