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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医疗定点】北京医保患者如何更改定点医院?这三大类门诊特殊病也可进行申报

时间:2023-04-28 22:22:4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医保问题一直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事情,2022年北京市医保政策的调整,也为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等大病家庭带来更多福利。北京医保患者如何更改定点医院?门诊特殊病患者如何备案申报?哪些情况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呢……我们特别整理出简明、实用的北京医保患者攻略,快来看看吧~

医保攻略①:北京患者如何申报医保?

1、北京高博博仁医院是医保定点医院吗?

北京高博博仁医院自2018年1月1日起,被纳入北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编码:06110182。

2、如何更改自己的定点医院?

(1)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方式一:由单位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变更。

方式二:由单位通过“社保企业版”软件报盘至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变更。

方式三:个人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北京医保”公众号进行自主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详见图1——

① 搜索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② 【系统登录】栏目选择【职工个人业务】,进入【登录】;

③ 点击【申报业务管理】,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④ 点击需要变更的医院右侧【变更医院】按钮;

⑤ 在弹出窗口搜索新的定点医院,点击【选择】;

⑥ 系统显示变更后的医院信息,点击【提交】;

⑦ 变更申报成功后,次日生效。

(图1)

▶ “北京医保”公众号,详见图2——

① 进入“北京医保”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医保查询】,选择【个人定点查询修改】;

② 再选择【城镇职工定点医院查询与修改】;

③ 点击需变更医院右侧的【去修改】;

④ 输入新的定点医院;

⑤ 更改后,点击【继续提交】;

⑥ 变更申报成功后,次日生效。

(图2)

(2)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方式一:向参保地社保所申请变更。

方式二:个人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北京医保”公众号进行自主办理。

▶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详见图3——

① 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② 【系统登录】栏目选择【医疗业务】,进入【登录】;

③ 选择【城乡居民用户登录】(如果是首次登录系统,需要先注册);

④- ⑧可参考上文(1)网上变更步骤。

(图3)

▶ “北京医保”公众号,详见图4——

① 进入“北京医保”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医保查询】,选择【个人定点查询修改】;

② 再选择【城乡居民定点医疗机构查询/修改】;

③- ⑥可参考上文(1)公众号变更步骤。

(图4)

温馨提示:

▶ 不可变更:每月1日0点-4日6点期间,系统维护暂停服务,不能进行变更。

▶ 变更时间: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网上自主变更定点医院的时间为每月4日(逢节假日顺延)至月末最后一天,早六点至晚十点。变更成功后,当日页面不显示,次日生效。

▶ 城镇职工退休人员既可通过单位、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定点医院变更手续,也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北京医保”公众号进行自主变更。

3、什么是医保电子凭证?

(1)医保电子凭证的功能是什么?

医保电子凭证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医保结算、办理医保业务等功能。

(2)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渠道及方法有哪些?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北京通APP、微信、支付宝、金融机构APP等渠道。

4、门诊特殊病(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

☆ 特殊病种备案流程:

① 参保人员进行特殊病种的门诊或住院治疗前,需持社保卡到本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备案。

② 参保人员在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领取并按要整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申报表》,由医师签字后,到医保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

③ 定点医疗机构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中完整、准确录入特殊病种信息,并为参保人员出具《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单》,经参保人员确认签字后,在“备案单”上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印章。

④ “备案单”一份交参保人员,另一份与“申报表”一同由定点医疗机构存档管理。

☆ 门诊特殊病费用只限于与特殊病相关的治疗和药物,与特殊病无关的不能结为特殊病费用。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变更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的,应持社保卡到原选定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将费用结清后办理注销手续。

目前,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门(急)诊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设置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不变;2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上不封顶,大大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5、哪些情况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 下期我们将为大家带来异地医保患者的专题内容,敬请关注和期待~

* 部分内容来源于北京社保平台、北京医保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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