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重大信息发生变更但未办理变更的;
(十)医保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可能造成医疗保障基金重大损失的;
(十一)被吊销、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
(十二)未依法履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十三)违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
(十四)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不能履行医保协议约定,或有违法失信行为的;
(十五)定点药店主动提出解除医保协议且经医疗保障部门同意的;
(十六)因搬迁、装修等原因不能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医保服务6个月以上的;
(十七)根据医保协议约定应当解除协议的。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马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