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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开具税票】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新政,发票如何开具?

时间:2023-04-28 16:11:4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针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1月9日最新发布的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试着对发票开具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分析如下,以期对朋友们有所帮助:

一、已开具发票的

2022年12月31日免税政策执行到期后,2023年1月9日新政策发布前,这段政策空窗期间内取得的收入,已经开具了发票的,区分不同情况应分别处理如下:

1、2023年1月9日前已经按照2022年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开具了免税普通发票的,按照新政策,应按照1%的征收率开具发票并申报纳税。

即需要作废重开发票,开具1%征收率的普通发票或者专用发票均可。

但需要注意,一旦估计月度(季度)销售额未超过10(30)万元增值税起征点,可以享受免税优惠的,建议应全部开具1%征收率的普通发票。如果按照合作客户的要求必须开具专用发票的,则需要就开具的专票申报纳税,但开具的普票依然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2、2023年1月9日前没有享受2022年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而是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新政策,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继续放弃新政策按照1%征收率开具发票的减税优惠,不作废重开发票,但需要按照已开具的3%征收率的专票申报纳税;二是选择适用新政策,作废重开1%征收率的专票并申报纳税,同时可以节省两个点的税负。

二、未开具发票的

2023年取得的收入,还没有开具发票的,应按照新政策的规定开具发票。

需要特别注意3%征收率收入享受全额免税的政策已经被新政策取消。

开具普通发票时,应按照1%征收率,而不是按照免税或者3%的征收率开具。如果还开具免税或者3%征收率的普票,属于未按规定开具的发票,开票方存在错缴税,受票方存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风险。

开具专用发票时,可以开具1%征收率的专票。当然,企业也可以根据经营需要,选择就某个客户或者某笔销售收入放弃减税,开具3%征收率的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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