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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记者22日从江苏省税务部门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元旦放假调休日期安排,按照人民银行年终决算工作要求,为做好2022年全省税务部门年终决算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将暂停部分业务办理。
一、2022年12月26日0:00至2022年12月31日24:00,暂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和职业年金申报缴费业务(含客户端、金三标准版渠道)。
二、2022年12月28日0:00至2023年1月3日24:00,暂停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申报功能;2022年12月28日17:00至2023年1月3日18:00,暂停办税服务场所出口退税申报的线下受理。
三、2022年12月28日18:00至2023年1月2日,暂停办税服务场所(含委托代征点)等POS机缴款、收现业务。
四、2022年12月29日18:00至2023年1月1日10:00,暂停金三核心系统申报缴税(费)、电子税务局(含江苏税务APP)申报缴税(费)和发票代开申请、委托代征系统申报缴税(费)和发票代开申请、自助机发票代开、车购税申报缴税、房产交易申报缴税业务。
2022年12月30日18:00至2022年12月31日16:30,暂停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含扣缴客户端)个人所得税缴税业务、企业单位社保缴费业务。
五、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2日,办税服务场所(含委托代征点)暂停对外办理业务。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王建朋
编辑: 田墨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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