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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不申报】*** 次数:9999999 已用完,请联系开发者*** 鹰潭市余江区税务局:“首违不罚”更科学 征纳关系更和谐

时间:2023-04-25 20:34:3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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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刚过完2022年12月征收期的第三天,李先生急匆匆地赶到鹰潭市余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略显不安。一进门便对着导税台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是小王电机维修部的法人代表,维修部规模不大,业务简单,因此平日都是自己和家人负责日常的涉税申报,可前些天一家人感染新冠,事情一多便错过了申报期。“真是昏了头了,这是不是需要罚款啊,如果要罚款,需要罚多少呢?能不能帮我查一下啊,我很着急。”

初步了解情况后导税台的工作人员立刻稳定李先生的情绪,“您别急,稍等一下,我给您具体查询一下您的申报情况”。

经过查询发现,李先生的经营部确实存在当期未申报的记录,但是在系统中该纳税人为首次逾期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中明确,“对当事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李先生的情况便属于首违不罚清单范围。“此次未申报将不予行政处罚,这是‘首违不罚’的承诺书,请您确认后签字”。解释完政策后,税务干部还教李先生关注了“国家税务总局”公众号,“在‘办税日历’模块,您就可以看到每个月的申报期了,下次不要再忘记申报了。”

“太感谢了,这个‘首违不罚’的政策真好,实实在在地为我们老百姓考虑,我下次一定在申报期内申报,不给税务局添麻烦。”李先生开心地说道。

“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列举的事项兼顾了资料报送、税务登记和票证管理等多类型轻微的税收违法行为。”鹰潭市余江区税务局法制股负责人丁志凯介绍道,为了落实落细清单,该局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相关岗责流程进行了明确和完善,指派专人定期对“首违不罚”施行情况进行总结,“经过分析发现,中小企业和新办纳税人的首次税收违法行为大多都是因为不知晓政策细节和疏忽大意。再由办税服务厅加强对纳税人特别是新办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宣传,可以有效减少首次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

“以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既彰显税收执法温度,又不放松税收管理。”鹰潭市余江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主任章引殿表示。(钱紫菱、邵智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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