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山东省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8月5日
山东省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东线等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全面提升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平,特编制本规划。
规划范围:北至济宁市任城区二十里铺镇,南至微山县高楼乡,东至微山县韩庄镇,西至鱼台县罗屯乡,总面积4647.12平方千米,包含微山县、鱼台县、任城区(含太白湖新区)、滕州市等4个沿湖县(市、区)的64个乡(镇、街)、2742个村(社区),覆盖124.85万户、407.2万人。在总体布局上,以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核心区域,聚焦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灾害等“四水”问题,突出生态保护与修复,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精准划定功能分区。同时,统筹考虑4个县(市、区)的特色产业发展、文化传承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民本民生改善等相关内容。在全域治理上,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思路,统筹考虑省内南四湖流域的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水安全保障,突出“十四五”期间的重大项目支撑,统筹兼顾与东平湖的水资源调配和生态保护,推进南四湖流域高质量发展。
规划期限: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紧密衔接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统筹处理保护和发展、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全局和局部的关系,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特色产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着力保障南水北调东线调水安全和流域防洪安全,着力抓好文化保护传承和群众生活改善,努力推动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生态优先,强化共保联治。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切实加强全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为核心,推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着力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服务功能,保障南水北调东线调水安全,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2.坚持绿色发展,加快转型突破。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精准定位生态功能区、产业发展区功能,大力发展湿地生态经济,扶优培强特色优势产业,坚定走绿色、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积极倡导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理念,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模式和生活方式。
3.坚持以人为本,推动共同富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着力增加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加普惠便利。实施以船为家渔民安居工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推进搬迁安置、转产创业、公共设施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4.坚持统筹协调,凝聚多方合力。紧密衔接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统筹考虑湖区环境容量,以及与东平湖的水资源调配和生态保护,科学谋划相互协调、相互配套、相互支持的发展格局。建立完善生态保护长效监管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各级责任,突出重点区域,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划定时间节点,稳妥有序推进综合治理。
(三)目标定位。立足山东省实际,以服从和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坚持功能定位与国家战略相协调,全面对接雄安新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南水北调东线等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充分发挥南四湖生态承载、水安全保障、产业联动和文化涵养等作用,努力打造山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要水源地、南水北调重要调蓄枢纽、淮河流域重要蓄滞洪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先行区、鲁南经济圈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到2025年,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流域内省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河湖生态用水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湖区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提升,水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南四湖片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更趋完善,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整体格局基本形成;以船为家渔民安居工程取得积极进展,退渔退矿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上岸渔民转产转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区域内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5.2万元、2.6万元,城镇化率超过65%。
到2035年,南四湖流域水生态功能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