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学术成果申报表】最高赔偿5000韩元!快来报到!

时间:2023-04-23 06:06:2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研究有所创新,或对解决某个实际问题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并得到市级有关单位好评,在本市产生一定影响的成果。

  第十五条 哲学社科成果奖共设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6项,优秀奖8项。获奖项目应经市政府批准。在报市政府批准前应予公示,公示期限10日。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成果,由评委会负责审查和裁决。

  第十六条 对获奖的优秀成果,由市政府向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一等奖奖金额5000元,二等奖奖金额3000元,三等奖奖金额1000元,优秀奖奖金额500元。奖金列入市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出。

第十七条 获奖项目如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一经查实,则撤销其获奖资格,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并视情节轻重对作者给予相应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 “如皋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可点关注“如皋发布”微信公众号下载

编辑|唐艳云 华烨 沈彤彤

校对|臧奕冬 邓天伟

审核|何军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