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任何公司、渠道、个人进行不符事实的宣传。
↑徐峥影视文化工作室声明
王鹤鸣在微博转发了此声明,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看到徐峥工作室的澄清内容后,觉得“徐峥也是无辜被人蹭了流量”。
腾宇时代回应:
2020年购买该项目并足额支付转让费
已进行著作权登记
王鹤鸣在网上发布多项言论后,腾宇时代公司以及腾宇时代公司的代理律师对此也公开回应称,王鹤鸣是在网上散布不实信息,《您好,北京》不存在版权纠纷,该版权属于腾宇时代公司。
腾宇时代公司在公开发布的信息中表示,2019年《再见,北京》项目由“剧本超市”进行了网络立项,2020年在“剧本超市”组织的剧本项目售卖会中腾宇时代公司购买了该项目并足额支付了转让费,同年进行了项目变更,该项目的变更由原立项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相关主管部门明确批复影片的出品单位变更为腾宇时代公司。2021年,经腾宇时代公司组织并编写的电影剧本撰写完成并进行了著作权登记,国家版权局颁发了作品登记证书登记号。
关于王鹤鸣提到的腾宇时代公司单方面撕毁条约一事,腾宇时代公司的说法是,这是王鹤鸣在混淆版权及承制的概念。腾宇时代公司称,在“剧本超市”获得腾宇时代公司的150万元资金投入后,腾宇时代公司发现“剧本超市”不具备合同所列的承制条件,并存在大量资金去向不明情况,公司迫不得已停止与其合作,并重新组织团队继续推进项目。对于去向不明的资金,公司已通过司法途径追究王鹤鸣有关方面的责任。
关于王鹤鸣提到电影署名造假方面的情况。腾宇时代公司表示徐峥友情出演该片,并未担任其他任何工作。公司从未在任何资料中体现“徐峥为本片编剧”这一错误事实。目前公司正在排查及处理此项不实信息。公司尊重所有参与制作的工作人员,在已提交的电影公映版本中,一直完整体现所有参与的编剧名单。
↑腾宇时代公司代理律师发布的律师声明
王鹤鸣称对方未足额支付版权费
已起诉至法院
要求解除合同、停止电影发行上映
对于腾宇时代公司的回应,王鹤鸣则表示,对方未足额支付所有版权费。“剧本超市”作为原立项单位,腾宇时代公司并不是购买了剧本版权。“剧本超市”在和腾宇时代公司合作时,双方有共建账户,“剧本超市”拿的制单盾,对方是复合盾,也就是说每一笔钱都要腾宇时代公司的财务和曹茜茜两个人同时同意批复后才能拿出钱来。腾宇时代公司所谓的资金去向不明,是对公众的误导,他已向法院提交了证据。
“这部戏拍完之后,诉讼维权之路就开始了。”王鹤鸣向红星新闻记者提供的起诉材料显示。2020年9月,“剧本超市”和腾宇时代公司双方约定合作拍摄电影,“剧本超市”提供电影剧本版权,腾宇时代公司提供资金,双方分享电影收益,并约定由“剧本超市”担任制片人并提供电影承制与制片服务,“剧本超市”按约定履行。“但腾宇时代公司严重违约,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无故单方宣布解约,将‘剧本超市’赶出剧组,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起诉书材料还显示,2021年1月4日,“剧本超市”向腾宇时代公司发送《律师函》,告知腾宇时代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确认双方合同已解除,并要求立即将电影剧本版权收归“剧本超市”单独所有,腾宇时代公司应立即停止使用该剧本进行电影拍摄、发行等所有后续工作,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但腾宇时代公司拒绝履行,继续强占“剧本超市”版权并基于“剧本超市”的剧本继续电影拍摄、制作及后续发行等事宜,持续侵犯“剧本超市”版权。
王鹤鸣告诉红星新闻记者,2021年5月,“剧本超市”因此以著作权合同纠纷为由将腾宇时代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确定双方签订的《电影拍摄合作协议》已于2021年1月4日解除;立即注销《再见,北京》剧本的全部版权登记或者将权利人变更回“剧本超市”;判令腾宇时代公司立即停止电影《再见,北京》的制作、宣传、发行、上映行为。
“剧本超市”的诉求请求还包括,请求法院判令腾宇时代公司向“剧本超市”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9万元;支付欠付的承制费5万元及制片人费74000元,并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起计算。
据悉,这起案件第一次开庭时间在2022年2月15日,已于10月下旬再次开庭,案件将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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