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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事项申报抽查】市议会巡逻队对这6个机构有话要说

时间:2023-04-21 03:04:3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成员对履行“一岗双责”重视不够,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和跟踪监督检查不够。

(二)关于执行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1、直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制度执行不到位。直属单位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相关记录不完整、不规范。2、违规发放津补贴。2013至2015年度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市采砂局不同程度存在违规发放加班补助、安全奖等奖励补贴现象。市泥河枢纽管理处全体人员2015年5月1日至31日24小时值班,领取值班补助。

(三)关于执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1、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存在不实问题。水利局部分县级领导干部中个人申报事项存在少报、漏报现象。2、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存在主要材料缺失现象。个别干部的年龄等信息有涂改痕迹。3、干部轮岗工作推进不到位。4、市治淮建设管理局现有工作人员均为市水利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有兼职现象,需进一步明确单位机构、人员、职责等。

(四)关于执行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

1、执行工作纪律不严。局机关工作人员上班签到不规范。市防汛办个别职工长期上班不正常,未履行请假手续。2、水利局2014、2015年费用支出中列支小区物业停车费,公务用车没有按规定停放单位。3、市水利局物资供运处院内长期存在违章自建房。4、项目竣工验收不及时,项目资金未及时结算。

(五)关于执行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

1、部分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够准确。2、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3、财务报销管理不规范。差旅费报销无出差审批单。水利局下属单位公务接待存在未执行“三单合一”制度,就餐、办公用品和食品报销没有明细附件等现象,接待就餐仅有发票且开票时间集中。4、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内部核算不规范。部分往来账长期挂账未清理。5、部门组织预算收入未完成。6、二级机构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2013年以来,部分下属二级单位仍存在超标准宴请现象,非公务接待用餐现象较多。个别二级单位借会议费名义报销招待费用。一些会务费支出无会议通知、无签到簿,将招待费用列为项目支出。一些二级机构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大。7、河道局部分工程项目招标不规范,存在自行招标现象。8、动用专项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9、劳务费用支付不明确。少数二级机构2013年至2015年有重复支付相关费用的情况。

二、整改建议

(一)强化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组织建设,强化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党建工作基础台账。

(二)加强廉政教育,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教育,规范廉政教育台账,筑牢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强化监督职责。规范流程、健全机制、严格管理。

(三)规范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针对市水利局二级机构多、人员多、水利建设项目多的情况,要切实强化对二级机构的人、财、物的日常管理,找准廉政风险点,消除监管盲区,防止出现“灯下黑”。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等相关制度。对国有资产依法依规管理,严防流失。

(四)强化财经纪律,增强财经法纪观念。对各级各类资金使用情况实施有效监督。严格按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对违规支出要及时纠正,分清责任。对有关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

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房管局反馈巡察情况

2016年5月30日至7月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房地产管理局开展了巡察。巡察期间,召开了动员会,进行了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听取了市房管局党委6个专项工作汇报,进行了个别谈话,抽查了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调阅了有关文件、档案、财务账簿和会议记录等资料,赴市房管局政务中心窗口实地暗访察看。

市房管局党委班子调整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在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引导物业创优服务、促进我市房地产平稳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抓自身建设措施不具体,制度不完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坚持的不够好。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做的不够深入细致。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薄弱,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够正常,个别支部半年以上没有开展活动。对基层党建工作检查督促不到位,抓党建工作的措施缺乏针对性、实效性。2、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市房产局原主要负责人缺乏廉政意识,没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违纪违规,以身试法,给本单位廉政建设造成严重损害。班子个别成员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制度的笼子扎得不紧不密,关键环节缺乏刚性要求。3、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落实“三转”不彻底,局纪委负责人承担职责以外的工作较多。教育和预防工作不够有力,对重点人、重点岗位、重点事项监督不到位。

(二)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1、未报经市编制部门同意,在产权处设置11个内设科室。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考察材料雷同、考察材料内容缺项、先任命后报请审核等问题。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存在涂改档案资料、档案资料缺漏错项等问题。4、下属单位存在超编用人现象。5、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不实,部分存在漏报错报房产、股票、投资型保险、私办企业等问题。

(三)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1、一些人员严重违法违纪,以权谋私。2013年至2015年,有16人受到纪律和法律追究。2、项目资金监管不够到位。资金支付缺乏严格的审核程序,廉租房建设资金支付渠道不统一。3、财务管理不严,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个别费用支出在下属单位报销,少量费用报销单据不全。4、有的工程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也无可行性评审。

(四)执行群众纪律方面

1、群众的满意度有待提高。群众对窗口取号后重复排队等候、重复摄像,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仍有反映。2、保障性住房入住率较低。3、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率低。

(五)工作纪律方面

1、少数干部职工责任心不强,缺乏担当精神。2、信息资源未能共享,工作流转不够顺畅。缺乏审核审批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内部信息不共享,工作衔接流转不畅。

二、整改建议

(一)突出“两个责任”落实,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要深刻汲取原主要负责人违纪违法的教训,切实加强市房产局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党章》、《条例》、《准则》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充分发挥班子的表率作用,彻底扭转管党治党不力的不利局面。局纪委要深化“三转”,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突出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敢于“亮剑”,严肃追责问责。

(二)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加强队伍管理。严格遵守选人用人工作规定,加大干部轮岗交流的力度,切实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要认真研究解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编制问题。要如实向组织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要以制度管人管事,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严格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资金支付管理,规范资金支付渠道。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管理费用报销制度,严禁在下属单位报销费用。要重视下属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加强管理,强化监督。

(四)切实增强群众观念,保证权力始终为民利民。要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障性住房方面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简化住房维修申请报批手续,提高资金使用率。要加强政风建设,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市委第四巡察组向高新区(山南新区)反馈巡察情况

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高新区(山南新区)开展了巡察工作。巡察期间,召开了动员会,开展了民主测评,听取了高新区(山南新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调阅高新区(山南新区)及二级机构相关会议记录、文件、干部档案、财务凭证等资料,进行个别谈话,接到来信、来访,抽查核实了领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近年来,高新区(山南新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加快建设,重点项目扎实推进,干部积极性普遍提高,一些遗留工程建设问题正在加快推进解决,新区面貌日渐改观,新区各项工作势头强劲,态势良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关于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

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学习制度流于形式,“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分管领导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提醒少,管理松懈。未按规定工资基数、比例交纳党费。2、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纪检监察人员配置不足。执纪监督力量薄弱。案件查处不及时,一些信访事项待查。对基层乡镇重要廉政风险点监管不力。特别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制度缺失,工作流程不规范,在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未实施权利运行痕迹管理。

(二)关于执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1、某些工作环节存在政企政事不分,存在人员占用、经费互用、资产挪用现象。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对重要内设机构负责人直接聘任,没有经过民主推荐、干部任前审查等相关程序。3、二级机构人员配备不合理。4、选聘人员缺乏制度化硬约束。对选聘人员选聘过程透明度不高。5、少数领导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6、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干部人事档案未按要求整理归档,部分干部重要档案材料未入档,个别干部档案中年龄前后记载不一致。7、个别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

(三)关于执行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1、财政预算监督不够。机关定额业务经费标准较高等现象。2、违规发放津补贴。3、部分经费支出存在廉政风险。4、财务管理不规范。大额现金支付较多,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部分报销审批单填写不完整,差旅费管理不严,部分发票未注明出差事由、目的地、出差天数及人数等。购买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单笔数额较大,无明细清单无入库手续等。公务接待报销未严格执行“三单合一”制度。山南新区与高新区整合后未及时合并固定资产账目、对相关固定资产未进行实物核实清点,存在固定资产流失风险。山南开发公司在工程款结算中存在用收据列支开发成本情况。

(四)关于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问题

1、安置房建设周期过长,廉租房空置率较高。2、基层乡镇对征地拆迁补偿把关不严。少数村民在已征土地上顶名违建、顶名拆迁、顶名冒领补偿款及骗取安置房。

二、整改建议

(一)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两个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抓严抓小、敢于较真。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选优配强内设机构、二级机构中层干部。认真抓好机构整合后“三定方案”的落实,最大限度激发释放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活力。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执纪问责,加快对信访件的核查处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形成强大震慑。

(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堵塞漏洞。要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建立健全征地拆迁工作制度,规范征地拆迁工作流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完善预算编制,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扎实开展内部控制建设,认真做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进一步完善工程款结算支付办法,严禁白条列支。

(三)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做到立行立改。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30条”、市委“40条”,针对隐身变形的公务接待,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征地拆迁安置缓慢,在土地征收使用、房屋拆迁安置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挂图作战,集中攻坚,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文联反馈巡察情况

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文联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巡察期间,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了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听取了市文联主要领导工作汇报,与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部分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广泛开展了个别谈话,抽查核实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廉政档案,调阅了有关制度文件、干部档案、财务台账和会议记录等资料,围绕党风廉政、选人用人、信访举报等问题深入进行了实地走访。

近年来,市文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文艺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发挥对文艺团体和广大文艺工作者联络、协调、服务、指导的作用,为发展和繁荣我市文艺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1、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对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检查、考核不到位。党组会议记录粗糙,不能体现详细决策过程。个别中层干部违规从事民间借贷活动,党组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造成不良影响。2、监督责任缺失,存在监督盲区。虽建立了考勤制度,但管理、考核不严格,制度缺乏约束力。

(二)关于执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1、干部档案管理较混乱。未按规定分类、编号、装订,干部档案重要资料未能及时放入。对组织部门检查后提出的整改要求没有及时整改。2、人事纪律执行不严格。违规使用聘用人员从事单位财务资金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对已经辞职的正科级干部,党组尚未正式下文免去其所任职务。3、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党务政务公开程度不够,大额项目资金支出决策简单。

(三)关于执行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1、使用财政资金支持二级协会和民办文化单位程序不规范、不透明,缺乏有效监督。2、公务接待规定执行不严格。公务接待审批、报销手续不完备,费用报销没有落实“五单合一”要求,未严格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存在隐性招待现象。3、厉行节约规定落实不到位。机关办公饮用水和茶叶费用过高。

(四)关于执行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的问题

1、深入基层调研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不多。2、经费支出未严格执行预算。部分项目资金未按预算安排或规定用途使用,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3、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审批程序不规范。会计凭证存在票据不合规、附件不齐全的情况。4、差旅费审批把关不严。部分出差事项无审批手续,未附差旅活动相关文件、公函,部分差旅费支出违规使用旅行社票据。5、政府采购规定落实不到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二、整改建议

(一)压实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问题导向,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从严管理干部。党组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将党建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完善工作制度,着力规范机关内部管理。要及时研究制定科学、规范、可操作的制度,严格内部管理,用制度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完善决策程序,建立党组议事规则、风险管控、责任追究等制度,避免决策随意性。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配备专业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把好内控环节。

(三)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发挥文联职能作用。找准职能定位,守住文化阵地。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着力抓好行业服务、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对文艺团体联络、协调、服务、指导的作用,为发展和繁荣我市文艺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紧盯问题,认真整改。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党组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主动查找漏洞,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红十字会反馈巡察情况

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红十字会开展了巡察。巡察期间,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了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听取了市红十字会主要领导工作汇报,与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县区红十字会负责同志广泛开展了个别谈话,抽查核实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廉政档案,调阅了有关制度文件、干部档案、财务台账和会议记录等资料,围绕党风廉政、选人用人、信访举报等问题深入进行了实地走访。

近年来,市红十字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红十字会法赋予的职责,大力推动应急救护培训,着力提高人道救助能力,较好地发挥了作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在人道领域助手的作用。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关于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

1、主体责任不清晰。主要负责同志在抓廉政建设方面思想认识不深,没有专门研究部署,存在重业务轻廉政建设现象。2、监督责任不明确。没有明确对其实施监督的主体,监督作用无法发挥,存在监督盲区。对资金支出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没有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廉政风险较大。3、机关2名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外单位,参加党内活动不经常。

(二)关于执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1、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吸收非在编人员的专职志愿者参与民主推荐和干部考察,资料不完善,没有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要求,分步规范整理。2、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干部人事档案较为混乱。

(三)关于执行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1、项目资金及受捐财物支出、志愿者补贴发放随意性较大,且操作程序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督。2、公务接待审批、报销手续不完备,有隐性招待现象存在。3、未严格落实差旅费管理制度。出差审批、报销把关不严,没有做到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及差旅费规模,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现象。违规报销市内及异地出租车费用。

(四)关于执行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

1、捐赠资金管理不规范。在2013年之前,捐赠资金未严格落实专户存储的规定。捐赠资金收支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做到单独建账、专项核算。2、未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在项目间存在相互调剂使用的情况。3、经费支出管理不规范。授课费及相关补助支出笔数多、开支大,未建立相应的管理办法。4、财务报销审查不严格,部分支出票据不合规、附件不齐全。5、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资产入账不及时,且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6、现金使用管理不严格。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现金使用量过大。

二、整改建议

(一)增强“一岗双责”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要认真学习并带头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政策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规范程序,堵塞漏洞,切实防控廉政风险。要进一步修订捐赠资金、物资管理发放的相关制度,切实提高使用效益。要针对为志愿者提供交通、生活补贴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研究制定科学、规范、可操作的制度,明确程序,堵塞漏洞。要创新思路,深入研究探索确保扶贫、济困、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实现公平公正的方式方法。

(三)严格财经纪律,确保“八项规定”落到实处。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五单合一”等相关规章制度,有效降低“三公经费”支出。要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尽快明确专职财务人员,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确保专项资金、物资和政府用于红十字事业的各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逐条研究,尽快制订整改方案,逐条加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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