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科级事项申报抽查】科级干部申报家底,帮助反腐

时间:2023-03-08 02:10:4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特约评论家杨小姐

科学级干部也要申报个人事项,这是北京、贵州、海南等地悄悄地开始的新政策。新华社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部分县区执行的科级干部申报非常严格,除本人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本人配偶子女的资产和经营情况外,还有对私出国(京)、子女、结婚、配偶子女就业等方面的申报要求。近年来,贵州翁安、青海省、民化等地相继出现了类似的措施。(《安徽日报》 4月10日)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个人事项申报仅限于县(处级)级以上领导干部,对于科级干部,中央没有提出明确要求。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地区首先将科级干部纳入举报范围,显示了对廉政制度建设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显示了深入反腐的诚意和决心,值得称赞。

十八届全国人大以后,大“老虎”掉了,“小官小贪”和“小官大贪”现象得到强调,成为反腐败的深入关注对象。从这个意义上说,要求科级干部向组织表明家里的底细,这是基层反腐形势需要的同时,也是提高反腐力度的问题中的意义。

科级干部照亮家里有以下积极意义。第一,未雨绸缪,防止微杜菲,防患于未然。第二,防止“苍蝇”长成“老虎”。第三,及时消除“少管所大探”。反腐败实践表明,腐败额与职位的高低不是绝对相关的,而是与实际权力密切相关的,及时发现和根除这些“小官大探”无疑是举报个人问题的重要手段。 (以英语发言)。

毫无疑问,要求科级干部揭开家里的底,这就是对他们的爱护,同时,这也为基层反腐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基层廉政建设提供了助力。

从1995年年中到《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国政发行010-30000,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制度已经经历了20年的历程。近年来,这一制度的强盛不断增强。主要是“范蒂抄”、“范传抄”、“范进抄检”、“有举报就一定要调查”逐步实施,2015年,领导干部个人事项举报的提取比例提高到10%,部分干部因举报真实情况被提拔取消资格,甚至破官。随着提取比例进一步提高、处罚力度加大,申报制度将真正成为反腐败的利剑,随着时机的成熟,该制度最终将上升到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公开制度——。不仅向组织举报,而且向社会公开,接受民众监督。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