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根据以上数据,用下面的序列号回答问题,如果有计算,就要计算总数。(1)计算王先生租赁房地产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回答王先生是否可以获得特别额外的扣除,如果可以的话,受理处理时限和税务机关。(3)计算王先生每年汇算结算时可申请的综合收入退税额。(4)王先生回答:如果需要每年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结算,可以选择什么处理途径。这个问题是计算和
简述结合类题目。综合考查财产租赁所得、专项附 加扣除、综合所得的计算、申报和汇算清缴。(1)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属于财产租赁所得,应该按次征收(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1次),减按1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出租房产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4 500×(1-20%)×10%=360(元)
出租房产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60×12=4 320(元)
(2)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纳税人自行办理或者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3)
①王某可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按每个子女每月1 000元标准扣除,王某的两个子女中,女儿满足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条件,可扣除金额为1 000元/月。
②王某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王某的两个子女中,儿子满足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条件,可扣除金额为1 000元/月。
③王某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省会城市扣除标准为1 500元/月。
综上所述,王某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80 000-60 000-1 000×12-1 000×12-1 500×12=78 000(元)
综合年度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78 000×10%-2 520=5 280(元)
可申请综合所得退税额=9 480-5 280=4 200(元)
(4)办理渠道:王某可以选择网络办税渠道办理,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4.110(免租期内的增值税和房产税处理,以及印花税)
某物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3月向某税务师事务所咨询如下问题。
资料:2021年1月1日物业公司将其拥有的商用楼出租给某连锁服装品牌作为旗舰店,同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月租金5万元(含税),租期3年,其中合同约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免收租金。
问题:
(1)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内物业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2)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内物业公司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如需要,应如何缴纳?
(3)该合同应如何缴纳印花税?
(1)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3)对于财产租赁合同,应按合同约定的租金全额,在签订合同时按0.1%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