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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申报在哪里】这22件事可以“跨地方通关”

时间:2023-04-20 17:40:1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根据需求量、适用范围、处理频率高的原则,增加外地电子税收、开具完税证明、申报单位社会保险、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和待遇、结算5种门诊万特病费用等22项政务服务《省际通关附件:全国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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