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竭尽全力保障风险控制区的家庭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确保风险区内的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医疗需求。张木真成立了二级服务保障小组,设立了二级24小时热线,及时响应市民的呼吁。
g.com/large/tos-cn-i-qvj2lq49k0/039b1ce7b29d40b0a2e7416d03f9082d?_iz=31825&from=ar;x-expires=1707067099&x-signature=hf%2Ff8rIAFlIio7ghIiA2TcbXBtk%3D&index=2" width="640" height="446"/>生活物资热线(经济发展局):87711822。
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办):87711003。
教育服务(教管中心):87123612。
医疗救治热线:87188443(社卫中心),38821385(樟木头医院),87710999(石新医院)。
24小时疫情防控服务热线:87799531。
樟木头镇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塘厦
塘厦镇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8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塘厦镇对部分区域的管控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林村社区:东深二路——鸡爪河——塘厦大道北——林村龙背岭山头——广深铁路——惠塘高速——太阳城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林村东二巷7号、丹缇轩15栋。
(二)莲湖社区:莲湖社区供水渠以西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东莞市耀龙五金制品厂、珂渠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环市东路92号、宝源2路3号、新莲塘唇路16号、莲湖三街一巷21号、莲湖中路40号。
(三)大坪社区:莞深高速——富民路——林坪路围合区域、莞深高速——林坪路——大坪嶂街——南沿路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四)诸佛岭社区:迎宾大道——宏业南七路——大岭古街——佛兴街——宏业南十一路围合区域、大岭古街——永兴街——佛兴街——沙龙街——同兴街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五)横塘社区:渐鸿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永丰围巷51号。
除上述区域外,其他临时管控区即时解除。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区域内重点人员,要继续遵守各项管控规定,严格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后才能外出,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他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
二、维持高风险区管理
对现有的高风险区维持封控管理,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对风险区域管控措施实行动态调整(见附件)。
三、强化社会面管控
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按《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69号、第70号)要求,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所有外省、外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3天3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未落实“3天3检”不返岗。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居民群众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以下服务热线电话:
石潭埔社区:82772866,87881138。
莲湖社区:87921321,82019318。
林村社区:87296555,87721502。
横塘社区:87726899,81000396。
清湖头社区:87725217,87725297。
大坪社区:87725216,82063633。
沙湖社区:87901918,87880332。
田心社区:82626963,87928803。
生活物资热线(镇经发局):82006788,87939927。
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办):87721375,。
教育服务(教管中心):87936912。
医疗救治热线:87727766(镇卫健局),82953265(社卫中心),89190313(广医一院)。
镇防疫指挥办:87727766。
塘厦镇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塘厦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7号)
根据当前塘厦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塘厦镇调整管控措施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一)星河时代花园22栋。
(二)星河时代花园鲜为客店。
(三)新阳中路141号。
(四)大塘墟巷149号。
(五)汇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六)塘厦镇环市东路116号。
上述区域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元岭东街31号。
(二)东莞华异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三)横塘坭围巷5号-8号。
(四)东莞市和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五)新莲塘唇路12号。
(六)星河时代花园2期7栋。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区域内重点人员,要继续遵守各项管控规定,严格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后才能外出,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他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
三、强化社会面管控
(一)倡导市民非必要不离塘。全镇大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一律暂停举办,暂停集市、广场舞、民俗活动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二)加强机构场所疫情防控。全镇桑拿按摩、足疗水疗、养生馆、理疗馆、公共文化场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歌厅、KTV、密室逃脱、剧本杀、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电影院、影剧院、博物馆、游艺场等各类密闭场所暂停营业。经营性餐饮场所(含工厂、企业等食堂)暂停堂食,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
(三)落实“场所码”扫码管理。各类商业写字楼、办公大楼(行政办事大厅)、工厂企业、物流园、农贸市场、工业园、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出租屋、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场所、住宅小区等要严格扫场所码,须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方可出入。
(四)强化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疫情防控。全镇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要强化场所通风换气,按核定接待能力的75%限流等防控措施。全镇养老机构等有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以及托育机构、康复机构、宗教场所等非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
(五)落实来(返)塘提前报备。辖区群众非必要不离开塘,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方可出行或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所有外省、市来(返)塘人员,应提前在“i莞家”APP上报备,未报备的须在抵塘后6小时内进行补报。抵塘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或上岗。
(六)加强重点场所监督管理。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监测等措施。各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和风险职业人员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参与核酸检测,并由各重点场所负责人建立“团体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应检必检、不落一人”。密切关注塘厦镇核酸检测安排,按通知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个体诊所、药店等基层一线“哨点”要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提高监测预警敏感性,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登记制度。
(七)11月28日-12月2日,倡导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员工及市民群众居家办公或启用最小化办公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八)加强个人防护。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自觉养成防疫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广医一院、三局医院的发热就诊处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居民群众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以下服务热线电话:
石潭埔社区:82772866,87881138。
莲湖社区:87921321,82019318。
林村社区:87296555,87721502。
横塘社区:87726899,81000396。
清湖头社区:87725217,87725297。
大坪社区:87725216,82063633。
沙湖社区:87901918,87880332。
田心社区:82626963,87928803。
生活物资热线(镇经发局):82006788,87939927。
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办):87721375,。
教育服务(教管中心):87936912。
医疗救治热线:87727766(镇卫健局),82953265(社卫中心),89190313(广医一院)。
镇防疫指挥办:87727766。
塘厦镇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长安
长安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17号)
根据当前长安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现就相关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调整风险区域
(一)原新民社区兴盛路五巷1、2号,兴盛路六巷1,2号、兴盛路七巷1、2号之1的高风险区缩减为新民社区兴盛路六巷1号高风险区;
(二)新增新民社区兴盛路6号、新民社区兴盛路20号为高风险区;
(三)划定新民社区沿河路——兴盛路——新民路——兴盛路十二巷后巷为低风险区(具体见下图)。
(四)原新民路166号、新民路169号围合区域高风险区缩减为新民社区捷荣一厂A栋宿舍高风险区(具体见下图)。
(五)我镇其它现有高风险区继续维持封控管理,高风险区内人员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
二、风险区管理措施
(一)高风险区域实施封控管理,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次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低风险区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扫场所码出行。
三、解除临时管控区
(一)涌头社区怡景街西一巷1号,怡景街西一巷2号,怡景街西二巷1号,怡景街西二巷2号,怡景街西三巷1号,怡景街西三巷2号围合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二)霄边社区霄边农民公寓(高风险区除外);
(三)长安镇东门中路28号中正SOHO;
(四)新民社区陈蔡涌——沿河路——建安路——兴一路的围合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五)新民社区裕民街——兴一路——新安大桥底——沿河路的围合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六)上沙社区中南中路60号至中南中路82号围合区域(含周边人行道及沿街商铺,高风险区除外);
(七)上沙社区太安路1352号至1358号的围合区域(含周边人行道及沿街商铺,高风险区除外)。
上述临时管控区自发布通告起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症状,及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应提前在“i莞家”APP上报备,未报备的须在抵莞后2小时内进行补报。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或上岗。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长安镇将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区域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长安镇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热线电话(具体详见下表),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长安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石龙
石龙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10号)
根据当前石龙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30日起,石龙镇划定1个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
石龙镇兴龙东路24号(详见下图)
二、管控措施
高风险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其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石龙镇全域(除高风险区外)参考低风险区管理,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感谢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对我镇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石龙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寮步
寮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26号)
根据当前寮步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寮步镇调整管控区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1、井巷元新一街6巷8号
2、井巷元九7巷3号
3、长坑福民路15号
4、小坑建新路16号
5、吉迩科技有限公司宿舍C栋
6、丰泰城黄旗官邸24栋
以上区域实行封闭管理,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二、调整高风险区
1、将保利中惠悦城1栋、4栋、6栋、7栋、8栋、10栋、12栋、14栋、18栋调整为低风险区。
2、莞樟路塘唇段88号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三、解除临时管控区
解除长坑、井巷、小坑临时管控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四、新增低风险区
将鼎峰花漫里小区划定为低风险区(1栋仍为高风险区)
以上低风险区实行防控措施,期间“个人防护、避免聚集”,进出需健康码绿码、“24小时核酸阴性结果”或“48小时核酸阴性结果+24小时核酸采样”。
请广大居民朋友按《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70号)》要求,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全镇居家隔离的人员需配合村(社区)的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按要求完成隔离。
本通告自发布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措施。感谢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对我镇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寮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寮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25号)
根据当前寮步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寮步镇调整管控区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1、井巷村沿新3街9号
2、长坑火岭八巷12号
3、长坑火岭四巷7号
4、金富一路68号、98号
5、金富二路50号
6、缪边金松路171号
7、鼎峰花漫里1栋
8、红荔路50号
以上区域实行封闭管理,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二、新增低风险区
唇福路—元岗一巷—黄沙河东路—大围街四巷—兴源巷—大围街一巷—东部快速干线—礑岭隧道巷—塘唇大道
金富二路—东部快速—金富西路—金富一路—民富街—金福路—莞樟路(高风险区除外)
沙海一巷—沙海路—塘富路—仁正路—莞樟路(高风险区除外)
以上区域实行防控措施,期间“个人防护、避免聚集”。进出需凭“24小时核酸阴性结果”或“48小时核酸阴性结果+24小时核酸采样”。
三、调整风险区
福民路15号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以上区域实行防控措施,期间“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四、除高风险区、低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
继续按照《寮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21号)》《寮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22号)》《寮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23号)》《寮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24号)》相关措施实行,区域内居家隔离的人员仍需配合村(社区)的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按要求完成隔离。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29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措施。感谢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对我镇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寮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厚街
厚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32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对部分区域的管控措施进行调整:
一、调整部分风险区域
(一)高风险区域
1.厚街万达广场4栋。
2.富裕巷——无名路——塘边村团圆巷——隔竹林路围合区域。
高风险地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上门核酸”管控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对区域管控措施实行动态调整。
(二)环湖路8号C栋、D栋,继续落实管控,人员落实居家隔离管理。
二、解除原有的其他临时管控区域。解除现有的白濠、涌口、湖景、丰泰、宝屯、新塘、桥头等临时管控区管控。
三、全镇公共场所、特殊场所、密闭场所、餐饮场所等在落实扫码打卡、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前提下,可恢复正常经营。
解除不是“解防”,当前全省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外省、外市来(返)莞人员进行“i莞家”APP申报及核酸“三天三检”。
厚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麻涌
麻涌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3号)
根据当前麻涌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30日23时起,对麻涌镇古梅路196号(凯里亚德酒店、天福便利店、好运茶餐厅、谭鸭血火锅店、耳新专业采耳)临时管控区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调整管控措施后,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市镇相关通告要求执行,并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疫情防控后续措施。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各位市民朋友积极响应并配合,尽量减少社会活动,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特此通告
麻涌镇新型冠状病毒肺
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大岭山
大岭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32号)
根据当前大岭山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大岭山镇对部分区域的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解除临时管控区:
1.计岭路-连马公路-莞长路-旧飞鹅路闭环解除临时管控,恢复常态化防控措施;
2.莞长路-连马公路-计岭工业路闭环解除临时管控,恢复常态化防控措施(高风险区维持原有管控措施);
3.新屋场工业路-莞长路-下高田排渠闭环解除临时管控,恢复常态化防控措施;
4.高田路-连马公路-连平长坑路闭环解除临时管控,恢复常态化防控措施(高风险区维持原有管控措施);
5.松湖碧桂园二期解除临时管控,恢复常态化防控措施(高风险区维持原有管控措施)。
二、调整为低风险区:
1.光大山湖城解除临时管控,按低风险区防控措施管理(高风险区维持原有管控措施)(见示意图1);
2.莞长路-连马公路-连圩路-梅林河闭环解除临时管控(高风险区维持原有管控措施),划定低风险区:莞长路-梅林河-连圩路-连马公路-连圩一街闭环(见示意图2)。
三、划定高风险区:
1.连圩路南街13号(见示意图3);
2.大石板五巷5号(见示意图3);
3.龙山街一巷6号(见示意图4)。
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其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四、划定低风险区:
龙山街19、20、21号,龙山街一巷5、7号,龙山街二巷6、7、8号(见示意图4)。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区域内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的,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粤康码“绿码”,并落实场所码扫码、测温等防控措施。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根据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通告要求,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码、验码等防控措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应提前在“i莞家”APP上报备,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各单位(场所)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社会面防控各项措施。
大岭山镇已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24小时热线电话如下:
大岭山镇防疫指挥办:
0769-85611006
大岭山镇疾控中心:
0769-82783023
大岭山镇社会救助热线:
0769-83351131
大岭山镇生活物资保障热线:
0769-83353581
0769-83352731
大岭山镇医疗救助热线:
0769-82783020
0769-85655766
以上服务热线若忙线无法接通,请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
大岭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大朗
大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33号)
根据当前大朗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30日24时起,大朗镇黎贝岭村2个高风险区(富民北路220号、富民北路212号之一)调整为低风险区。
上述区域请按所属区域风险等级落实相应措施,继续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疫情防控后续措施。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各位市民朋友积极响应并配合,尽量减少社会活动,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大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大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32号)
根据当前大朗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29日起,大朗镇划定高风险区1个,低风险区1个。具体如下:
一、高风险区
朗东路18号大朗碧桂园4栋2单元
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其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
朗东路18号大朗碧桂园(除高风险区)
区域实行防范措施,其间“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倡导非必要不离开低风险区域。
以上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我镇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大朗镇已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政策咨询:81068132
大朗社区:83107331
大朗医院医疗救助:83101606
大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茶山
茶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5号)
根据当前茶山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30日起,茶山调整临时管控区如下:
解除临时管控区:
1.茶山南路1号时代水岸花园(时代荟)解除临时管控,恢复常态化防控措施(区域内高风险区除外)。
2.南社村茶园公寓所属楼栋解除临时管控,恢复常态化防控措施。
至此,茶山镇所有临时管控区均已解除。区域内高风险区内实施居家隔离措施的相关人员,要继续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调整管控措施后,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市镇相关通告要求执行,并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疫情防控后续措施。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各位市民朋友积极响应并配合,尽量减少社会活动,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茶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茶山镇关于解除
部分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第14号)
根据当前疫情处置进展及新冠肺炎风险区域有关政策规定,经综合研判,茶山镇对部分区域的管控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解除临时管控区
自2022年11月30日17:00起,对刘黄村临时管控区圆山路238号、240号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2、社会面防控措施
“解除”不等于“解防”。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根据《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68号、第69号、第70号)要求,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码、验码等防控措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外省、市来(返)莞人员严格落实“落地检”、主动报备和核酸“三天三检”。各单位(场所)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社会面防控各项措施。
茶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虎门
虎门镇关于解除
部分区域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2〕38号
根据虎门疫情处置进展及新冠肺炎风险区域有关政策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同意,解除以下区域的管控措施:
一、虎门镇南栅社区南新路二巷6号。
二、虎门镇太沙路(金洲段)138号。
三、虎门镇白沙社区一村山兜坊水门六巷7号及周边房屋。
四、虎门镇南栅社区健民路三巷2号。
五、虎门镇白沙社区竹园路、白沙中心北路、白沙三村厂房巷道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
六、虎门镇龙眼社区龙眼路、龙眼三路、龙眼村巷道、龙眼二路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
七、虎门镇北栅社区东坊路、凤翔路、碧桂园客天下别墅区、凤阳路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
上述区域临时管控措施解除后的社会面管理按照《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31号》要求执行。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症状,及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 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东莞市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37号
根据当前虎门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30日起,虎门镇新增2个高风险区,具体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一)莞太路(虎门段)149号。
(二)虎门镇赤岗社区丰泰东海山庄11栋。
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其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白沙社区风险区域示意图)
(赤岗社区风险区域示意图)
二、社会面措施
以上风险区域调整自即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全镇社会面管控措施按照《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31号》要求执行。
虎门镇将全力做好各项服务,确保风险区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切实保障区内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虎门镇已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东莞市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东坑
东坑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40号)
根据当前东坑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兴达路东坑段4号15号楼3楼解除临时管控措施。原临时管控区内密切接触者继续实施居家隔离措施,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东坑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石碣
石碣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33号)
根据当前石碣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我镇11月30日,对部分区域管控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解除临时管控区
《石碣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32号)》中划定的3个临时管控区即时解除。
二、划定高风险区
高风险区:石碣镇东风南路28号;石碣镇合信广场凯泽居2单元;石碣镇桔洲村旧围五巷4号、5号、6号,石碣镇桔洲村旧围六巷1、2号(详见图示)
管理措施:区域全面落实封控管理,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其中,石碣镇东风南路28号、合信广场凯泽居2单元管控时限从11月28日起算)
上述管控措施从发布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石碣镇设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两级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镇疾控中心:81382991
医疗救治:86325519
城中社区:86635809、86635268
桔洲村:81812926
小区物业任经理:
另设立专线咨询电话(8:30-12:00,14:00-17:30)
教育管理中心:86639223、82293183
生活物资保障:
社会救助:86631027
广大市民朋友要做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按需开展核酸检测,并配合做好公共场所的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石碣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南城
南城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7号)
根据当前南城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现就调整相关防控措施如下:
一、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临时管控区2:南城街道香园路101号-125号段及两边商铺(除高风险区2外)
临时管控区3:南城街道中信新天地花园小区(除高风险区3外)
临时管控区4:莞太路-广彩路-宏图路-塘贝北路-塘贝西路-城市风景街围合区域、万象府、石竹新花园(除高风险区2、3外)
解除临时管控措施。自此我街道全部临时管控区均已解除。
二、高风险区和社会面防控措施继续按照《南城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5号执行。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南城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石排
石排镇关于解除
部分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第19号)
按照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30日18时起,庙边王村临时管控区(兴龙五路、兴龙五路东街五巷、兴龙五路东街、兴龙五路东街八巷闭环区域)除6福超市公寓外其他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全镇转为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常态化不是解除所有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进入公共场所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扫码、测温、查验行程卡,积极参加所在村(社区)、单位组织的核酸检测。外省市来(返)莞人员积极主动报备,要求进行核酸“三天三检”。所有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人员入场必扫码打卡、必测温、必戴口罩,进一步落实好精准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石排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桥头
桥头镇关于解除
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30日15时起,解除桥头镇以下区域的临时管控措施:
1、岭厦新路南北两侧(区域内高风险区除外)
2、桥光大道南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石水口村广场)
区域内高风险区内相关人员,要继续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朋友按《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70号)》《桥头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三)》要求,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桥头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道滘
道滘镇关于解除
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第11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道滘镇对部分区域的管控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解除临时管控区
自2022年11月30日18:00时起,对临时管控区1(新里城一期)、临时管控区2(新里城二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二、维持高风险区管理
对高风险区(新里城一期4栋二单元)维持封控管理,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对上述区域管控措施实行动态调整。
三、强化社会面管控
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按《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69号、第70号)要求,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所有外省、外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道滘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清溪
清溪镇关于解除
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第15号)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18时起,解除清溪镇碧桂园一期的临时管控措施。
至此,清溪镇全域转为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常态化不是解除所有防控措施,具体防控措施按《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70号)》防疫要求执行。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外市来(返)莞人员请主动通过“i莞家”或电话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进行核酸“三天三检”。各单位(场所)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
清溪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横沥
横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4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横沥镇调整管控措施如下:
从2022年11月30日15时起,将高风险区(横沥镇北环路盛和雅颂花园第5栋)调整为低风险区。原高风险区内实施居家隔离措施的人员,要继续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社会面管控措施继续按照《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69号)》《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70号)》执行。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我镇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横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常平
常平镇关于做好重点场所人员
申报和排查工作的通告
(第43号)
近日,常平镇发现多起核酸检测阳性个案。为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请在以下提及的时间段到过相关场所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前往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同时配合村(社区)和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健康管理。
阳性个案及其密切接触者所涉场所:
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进入公共场所,要自觉落实测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参加所在村(社区)、单位组织的核酸检测,外市来(返)莞人员请落实核酸“3天3检”。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请广大市民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疫情信息。
常平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常平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42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尽量减少社交活动,非必要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二、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应提前在“i莞家”APP上报备,未报备的须在抵莞后6小时内进行补报。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或上岗。
三、全镇所有公共场所入口处一律设置“场所码”,严格执行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无设置“场所码”一律关停。进入商业写字楼、办公大楼(行政办事大厅)、工厂企业、物流园、工业园、建筑工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须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核酸检测记录;进入其他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住宅小区、出租屋等,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
四、全镇卡拉OK(KTV)、电影院、影剧院、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剧本杀、密室逃脱、健身房(瑜伽馆)、室内游泳馆、桑拿按摩(SPA)、足疗水疗、养生馆(理疗馆)、美容、游艺场、体育馆、公共文化场馆等各类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
五、全镇经营性餐饮场所(含工厂、企业、机关单位等食堂)暂停堂食,只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服务。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限流75%开放,减少人群聚集活动。
六、全镇养老机构、月子中心等全托服务特殊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托育机构、康复机构、宗教场所等非全托服务特殊场所暂停线下服务。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景区景点暂停开放。
七、11月30日-12月2日,倡导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员工及市民群众居家办公或启用最小化办公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国家和省、市、镇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感谢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对我镇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常平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常平镇关于调整
低风险区的通告
(第41号)
根据当前常平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研判,自2022年11月30日12时起,调整以下低风险区,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低风险区
(一)解除低风险区
解除金美村、朗贝金美联合区(振兴街)、司马村区域的管控。
(二)新增低风险区
元江元村马新路——娱河路——国顺家具以西——常马路围合区域
(三)调整低风险区
1.九江水调整为
九江水东门路——东深渠以东——石路街——多宝路——从莞深高速以南——白沙浦排渠快捷达段——九江路——公园后门路——石路街——合康路——九江路——田坑路——电子厂路(围合区域)
2.土塘调整为
常东路——蔚蓝城邦小区与土塘边界——甬莞高速以北——铁路——高宝工业园——新城大道以东——常平南城路围合区域
3.袁山贝调整为
袁山贝商业街——金龙路——东阳路围合区域
4.苏坑乐园区调整为
东莞市东芳益彩服饰有限公司周边街道
5.朗贝调整为
白沙路——白沙一街——白沙三街——白沙十三街围合区域
二、实施时限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30日12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三、管控措施
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区域内实行“全域封闭、足不出区、只进不出”管理,除定时定点核酸检测及其他特殊急迫需求情形外,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出户,访客、快递、外卖禁入,区内除生活保供商户,其他场所暂停营业。市民要积极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无故不参加采样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我镇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区域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建立镇村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镇村两级24小时热线电话(镇疫情指挥部:82322272,袁山贝村委会:83336369,朗贝村委会:83337240,苏坑村委会:83336156,元江元村委会:83396122,土塘村委会:83391646,九江水村委会:83391011),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四、便民医疗服务
(1)袁山贝村临时便民医疗点
24小时值班电话:
地址:袁山贝幼儿园门卫室
现场开诊时间:8:00-12:00;14:30-18:30
(2)元江元村临时便民医疗点
24小时值班电话:81187320
地址:元江元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现场开诊时间:8:00-12:00;14:30-18:30
(3)九江水村临时便民医疗点
24小时值班电话:81187310
地址:九江水社区卫生服务站(九江水村公园内)
现场开诊时间:8:00-12:00;14:30-18:30
(4)土塘村临时便民医疗点
24小时值班电话:81187316
地址:土塘社区卫生服务站
现场开诊时间:8:00-12:00;14:30-18:30
(5)苏坑乐园区医疗救助24小时值班电话:81183301
(6)朗贝村医疗救助24小时值班电话:
常平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来源:东莞发布综合,宜居石龙、厚街发布、美丽麻涌、文明大岭山、荔香大朗、悦读桥头、茶山快讯、魅力道滘、最美清溪、文明横沥、印象塘厦、寮步微视、常平发布等
编辑:李秀莹
校对:钟欣玲
责编:林文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