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第17号)
根据当前长安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现就相关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调整风险区域
(一)原新民社区兴盛路五巷1、2号,兴盛路六巷1,2号、兴盛路七巷1、2号之1的高风险区缩减为新民社区兴盛路六巷1号高风险区;
(二)新增新民社区兴盛路6号、新民社区兴盛路20号为高风险区;
(三)划定新民社区沿河路——兴盛路——新民路——兴盛路十二巷后巷为低风险区(具体见下图)。
(四)原新民路166号、新民路169号围合区域高风险区缩减为新民社区捷荣一厂A栋宿舍高风险区(具体见下图)。
(五)长安镇其它现有高风险区继续维持封控管理,高风险区内人员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
二、风险区管理措施
(一)高风险区域实施封控管理,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次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低风险区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扫场所码出行。
三、解除临时管控区
(一)涌头社区怡景街西一巷1号,怡景街西一巷2号,怡景街西二巷1号,怡景街西二巷2号,怡景街西三巷1号,怡景街西三巷2号围合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二)霄边社区霄边农民公寓(高风险区除外);
(三)长安镇东门中路28号中正SOHO;
(四)新民社区陈蔡涌——沿河路——建安路——兴一路的围合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五)新民社区裕民街——兴一路——新安大桥底——沿河路的围合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六)上沙社区中南中路60号至中南中路82号围合区域(含周边人行道及沿街商铺,高风险区除外);
(七)上沙社区太安路1352号至1358号的围合区域(含周边人行道及沿街商铺,高风险区除外)。
上述临时管控区自发布通告起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症状,及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应提前在“i莞家”APP上报备,未报备的须在抵莞后2小时内进行补报。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或上岗。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长安镇将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区域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长安镇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热线电话(具体详见下表),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长安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寮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26号)
根据当前寮步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寮步镇调整管控区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1、井巷元新一街6巷8号
2、井巷元九7巷3号
3、长坑福民路15号
4、小坑建新路16号
5、吉迩科技有限公司宿舍C栋
6、丰泰城黄旗官邸24栋
以上区域实行封闭管理,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二、调整高风险区
1、将保利中惠悦城1栋、4栋、6栋、7栋、8栋、10栋、12栋、14栋、18栋调整为低风险区。
2、莞樟路塘唇段88号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三、解除临时管控区
解除长坑、井巷、小坑临时管控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四、新增低风险区
将鼎峰花漫里小区划定为低风险区(1栋仍为高风险区)
以上低风险区实行防控措施,期间“个人防护、避免聚集”,进出需健康码绿码、“24小时核酸阴性结果”或“48小时核酸阴性结果+24小时核酸采样”。
请广大居民朋友按《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70号)》要求,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全镇居家隔离的人员需配合村(社区)的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按要求完成隔离。
本通告自发布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措施。感谢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对寮步镇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寮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厚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32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对部分区域的管控措施进行调整:
一、调整部分风险区域
(一)高风险区域
1.厚街万达广场4栋。
2.富裕巷——无名路——塘边村团圆巷——隔竹林路围合区域。
高风险地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上门核酸”管控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对区域管控措施实行动态调整。
(二)环湖路8号C栋、D栋,继续落实管控,人员落实居家隔离管理。
二、解除原有的其他临时管控区域。解除现有的白濠、涌口、湖景、丰泰、宝屯、新塘、桥头等临时管控区管控。
解除不是“解防”,当前全省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外省、外市来(返)莞人员进行“i莞家”APP申报及核酸“三天三检”。
厚街镇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大岭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32号)
根据当前大岭山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大岭山镇对部分区域的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解除临时管控区:
1.计岭路-连马公路-莞长路-旧飞鹅路闭环解除临时管控,恢复常态化防控措施;
2.莞长路-连马公路-计岭工业路闭环解除临时管控,恢复常态化防控措施(高风险区维持原有管控措施);
3.新屋场工业路-莞长路-下高田排渠闭环解除临时管控,恢复常态化防控措施;
4.高田路-连马公路-连平长坑路闭环解除临时管控,恢复常态化防控措施(高风险区维持原有管控措施);
5.松湖碧桂园二期解除临时管控,恢复常态化防控措施(高风险区维持原有管控措施)。
二、调整为低风险区:
1.光大山湖城解除临时管控,按低风险区防控措施管理(高风险区维持原有管控措施)(见示意图1);
2.莞长路-连马公路-连圩路-梅林河闭环解除临时管控(高风险区维持原有管控措施),划定低风险区:莞长路-梅林河-连圩路-连马公路-连圩一街闭环(见示意图2)。
三、划定高风险区:
1.连圩路南街13号(见示意图3);
2.大石板五巷5号(见示意图3);
3.龙山街一巷6号(见示意图4)。
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其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四、划定低风险区:
龙山街19、20、21号,龙山街一巷5、7号,龙山街二巷6、7、8号(见示意图4)。
大岭山镇已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24小时热线电话如下:
大岭山镇防疫指挥办:
0769-85611006
大岭山镇疾控中心:
0769-82783023
大岭山镇社会救助热线:
0769-83351131
大岭山镇生活物资保障热线:
0769-83353581
0769-83352731
大岭山镇医疗救助热线:
0769-82783020
0769-85655766
以上服务热线若忙线无法接通,请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
大岭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大岭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31号)
根据当前大岭山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30日起,大岭山镇调整临时管控区如下:
高田路-上高田公园路-基围堤路-连马公路闭环解除临时管控,恢复常态化防控措施(区域内高风险区除外)。
区域内高风险区内实施居家隔离措施的相关人员,要继续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调整管控措施后,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市镇相关通告要求执行,并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疫情防控后续措施。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各位市民朋友积极响应并配合,尽量减少社会活动,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大岭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麻涌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通告(第23号)
根据当前麻涌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30日23时起,对麻涌镇古梅路196号(凯里亚德酒店、天福便利店、好运茶餐厅、谭鸭血火锅店、耳新专业采耳)临时管控区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调整管控措施后,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市镇相关通告要求执行,并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疫情防控后续措施。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各位市民朋友积极响应并配合,尽量减少社会活动,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特此通告
麻涌镇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虎门镇关于解除部分区域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2〕38号
根据虎门疫情处置进展及新冠肺炎风险区域有关政策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同意,解除以下区域的管控措施:
一、虎门镇南栅社区南新路二巷6号。
二、虎门镇太沙路(金洲段)138号。
三、虎门镇白沙社区一村山兜坊水门六巷7号及周边房屋。
四、虎门镇南栅社区健民路三巷2号。
五、虎门镇白沙社区竹园路、白沙中心北路、白沙三村厂房巷道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
六、虎门镇龙眼社区龙眼路、龙眼三路、龙眼村巷道、龙眼二路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
七、虎门镇北栅社区东坊路、凤翔路、碧桂园客天下别墅区、凤阳路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
上述区域临时管控措施解除后的社会面管理按照《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31号》要求执行。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症状,及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东莞市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东坑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40号)
根据当前东坑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兴达路东坑段4号15号楼3楼解除临时管控措施。原临时管控区内密切接触者继续实施居家隔离措施,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东坑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石碣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33号)
根据当前石碣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石碣镇11月30日,对部分区域管控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解除临时管控区
《石碣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32号)》中划定的3个临时管控区即时解除。
二、划定高风险区
高风险区:石碣镇东风南路28号;石碣镇合信广场凯泽居2单元;石碣镇桔洲村旧围五巷4号、5号、6号,石碣镇桔洲村旧围六巷1、2号(详见图示)
管理措施:区域全面落实封控管理,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其中,石碣镇东风南路28号、合信广场凯泽居2单元管控时限从11月28日起算)
上述管控措施从发布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石碣镇设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两级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镇疾控中心:81382991
医疗救治:86325519
城中社区:86635809、86635268
桔洲村:81812926
小区物业任经理:
另设立专线咨询电话(8:30-12:00,14:00-17:30)
教育管理中心:86639223、82293183
生活物资保障:
社会救助:86631027
石碣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桥头镇关于解除部分区域
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30日15时起,解除桥头镇以下区域的临时管控措施:
1、岭厦新路南北两侧(区域内高风险区除外)
2、桥光大道南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石水口村广场)
区域内高风险区内相关人员,要继续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朋友按《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70号)》《桥头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三)》要求,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桥头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茶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5号)
根据当前茶山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30日起,茶山调整临时管控区如下:
解除临时管控区:
1.茶山南路1号时代水岸花园(时代荟)解除临时管控,恢复常态化防控措施(区域内高风险区除外)。
2.南社村茶园公寓所属楼栋解除临时管控,恢复常态化防控措施。
至此,茶山镇所有临时管控区均已解除。区域内高风险区内实施居家隔离措施的相关人员,要继续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调整管控措施后,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市镇相关通告要求执行,并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疫情防控后续措施。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各位市民朋友积极响应并配合,尽量减少社会活动,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茶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茶山镇关于解除部分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第14号)
根据当前疫情处置进展及新冠肺炎风险区域有关政策规定,经综合研判,茶山镇对部分区域的管控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解除临时管控区
自2022年11月30日17:00起,对刘黄村临时管控区圆山路238号、240号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2、社会面防控措施
茶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道滘镇关于解除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第11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道滘镇对部分区域的管控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解除临时管控区
自2022年11月30日18:00时起,对临时管控区1(新里城一期)、临时管控区2(新里城二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二、维持高风险区管理
对高风险区(新里城一期4栋二单元)维持封控管理,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对上述区域管控措施实行动态调整。
三、强化社会面管控
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按《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69号、第70号)要求,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所有外省、外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道滘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清溪镇关于解除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第15号)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18时起,解除清溪镇碧桂园一期的临时管控措施。
清溪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石排镇关于解除部分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第19号)
石排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塘厦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8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塘厦镇对部分区域的管控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林村社区:东深二路——鸡爪河——塘厦大道北——林村龙背岭山头——广深铁路——惠塘高速——太阳城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林村东二巷7号、丹缇轩15栋。
(二)莲湖社区:莲湖社区供水渠以西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东莞市耀龙五金制品厂、珂渠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环市东路92号、宝源2路3号、新莲塘唇路16号、莲湖三街一巷21号、莲湖中路40号。
(三)大坪社区:莞深高速——富民路——林坪路围合区域、莞深高速——林坪路——大坪嶂街——南沿路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四)诸佛岭社区:迎宾大道——宏业南七路——大岭古街——佛兴街——宏业南十一路围合区域、大岭古街——永兴街——佛兴街——沙龙街——同兴街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五)横塘社区:渐鸿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永丰围巷51号。
除上述区域外,其他临时管控区即时解除。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区域内重点人员,要继续遵守各项管控规定,严格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后才能外出,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他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
二、维持高风险区管理
对现有的高风险区维持封控管理,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对风险区域管控措施实行动态调整(见附件)。
三、强化社会面管控
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按《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69号、第70号)要求,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所有外省、外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3天3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未落实“3天3检”不返岗。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居民群众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以下服务热线电话:
石潭埔社区:82772866,87881138。
莲湖社区:87921321,82019318。
林村社区:87296555,87721502。
横塘社区:87726899,81000396。
清湖头社区:87725217,87725297。
大坪社区:87725216,82063633。
沙湖社区:87901918,87880332。
田心社区:82626963,87928803。
生活物资热线(镇经发局):82006788,87939927。
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办):87721375,。
教育服务(教管中心):87936912。
(镇卫健局),82953265(社卫中心),89190313(广医一院)。镇防疫指挥办:87727766。
塘厦镇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记者】欧雅琴
【作者】 欧雅琴
健康东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