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
3.C类及以上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后,将评审结果提交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审定后由市人才中心予以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
三、申报人才认定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外籍人才提供)或通行证(港澳台户籍人才提供)。
(二)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外籍人才,其学位(学历)应经我国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
(三)具备相应人才类别资格条件的依据材料,如任职证明、职称证书、荣誉证书或批文、立项文件等。
(四)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首次办理人才认定的用人单位,需在自治区一体化平台注册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提供)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提供)。
四、时限要求和其他
(一)申报时限
人才分类认定常年受理,按月审批,用人单位每月10日前提交的认定申请,各审核部门应于当月20日前提交至市人才中心;用人单位每月10日以后提交的认定申请,顺延至次月审批。
(二)办结时限
1.F类及以下人才
市人才中心应于每月20日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部门提交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2.E类和D类人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市人才中心根据审定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3.C类及以上人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评审后将结果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市人才中心根据审定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三)其他
人才在完成人才类别认定后再取得更高的学历、职称、荣誉成果等,符合更高一级的人才分类标准,可进行重新认定。重新认定的人才,奖励补贴仍按首次引进柳州时所具备的条件享受。
五、认定结果运用
新引进人才完成人才分类认定后,可在柳州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生成“龙城人才码”并享受相关权益和服务,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人才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人才待遇。
六、管理考核
用人单位应于每年1月31日前登录柳州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填报《柳州市人才动态信息表》,加强对本单位人才的管理。各审核部门应加强与本行业、辖区内的人才联系,做好人才服务。
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可拨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0772-2828543、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交流科电话0772-2871077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