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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销售申报】某住宅企业的销售额和申报额的差异很大程度上被税务调查调查了

时间:2023-04-19 12:32:0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条分缕析,确认补税厘清退税

按照核查计划,检查组对M公司经营地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人员使用取证魔方软件,全面提取了该公司财务电脑中的账套数据和财务信息,并依法调取了企业纸质账簿。

检查人员发现,M公司项目建设和销售数据记录得比较翔实。M公司自成立后,主要业务是开发建设S大型农产品交易中心,该项目的一期工程已全部建成,截至2021年11月,一期项目已对外售出七成商铺。自2021年11月起,交易中心开始正式营运。目前,该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已启动,商铺预售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检查人员逐一对M公司一期工程的商铺销售台账、售房合同及网签数据等进行比对分析,发现M公司记载的销售数据与国土房管部门登记的信息一致。在企业账簿中,“实际销售金额”“网签申报金额”“财务处理销售金额”均逐一对应。经过账目核实、销售信息比对等核查工作后,检查人员逐渐排除企业故意隐匿收入的违法嫌疑。经核查确认,M公司在建设销售一期项目的过程中,的确存在未及时确认销售收入的问题。

在检查期间,M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和企业财务人员主动找到检查组,反映项目建设和核算情况。李某表示,企业财务人员核算知识欠缺,对相关的税收政策认识理解不足,认为S农产品交易中心项目分期建设,应当待整个项目完工并交付后再确认销售成本和销售收入,因此项目在销售过程中仅向税务机关进行预缴申报。由于未及时确认收入和增加二期项目建设投入等原因,导致留抵税额发生了不降反增的情况。

对此,检查人员向企业人员作了相关政策的详细辅导,检查人员表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M公司进行项目商铺销售时,其应税行为发生时间应是房屋实际交付时间,即企业将商铺等不动产交付给客户的当天,这个时间即为企业增值税确认收入的时间。

为查明M公司未及时确认的一期项目销售收入准确金额,检查人员综合住建部门的网签数据、企业账簿数据等,对M公司已完工一期项目商铺的销售情况进行了仔细核对,结合M公司实际销售金额、售房时间、交付时间与账上收入等,逐项确认商铺实际交付时间及销售金额,分月确认了项目销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并确定了应纳税所得额。

经检查人员确认,企业网签销售2.7亿元中,有1.9亿元为二期项目的预售收入,由于项目尚未交付,按规定企业可待项目交付后再确认增值税收入。一期项目企业已交付未及时确认销售收入共8037万元,在完成项目成本结转后,企业应缴纳所得税240万元和增值税723万元。因M公司有留抵税额1398万元,按规定723万元应缴增值税可予以全额抵扣。鉴于M公司未按税法要求,在收到商铺销售款时预缴土地增值税,因此第二稽查局依法对M公司作出补缴土地增值税605万元、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决定。

第二稽查局将检查结果通报M公司的主管税务部门后,主管税务部门根据企业一期项目销售和二期建设新增留抵税额21万元的情况,将M公司1398万元留抵税额调减至696万元。由于企业确认收入后,其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达到了中型企业标准,不符合今年新颁布留抵退税政策中“小微企业增量留抵税额100%返还”的相关要求。依照《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八条的留抵退税规定,税务机关为企业办理了418万元留抵退税。

深查细核 公正执法

2022年09月06日 版次:06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局长 蒋鸿

■税案评析

本案是一起企业由于对税收政策理解出现偏差、未及时确认项目销售收入而导致少缴税款的典型案件。

在本案调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深查细核,严谨执法,在查明涉案企业未按规定及时确认收入,依法作出补征税款决定后,仔细核实企业留抵税额,按照税费优惠政策规定为涉案企业落实其应该享受的留抵退税政策,在查处企业违规行为的同时,充分保障了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实现了执法与服务的统一,践行了税务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工作原则。

在涉税案件的调查过程中,严格依照执法和取证程序,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调查,并依据核查取得的证据准确为案件定性、精确计算涉案税费,既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也可有效防范执法风险,提高案件查处效率。

本案查办过程中,检查人员克服涉案企业开发项目业务量大、时间跨度长等困难,结合住建等部门获取的第三方涉税信息,对企业涉案项目2019年以来的开发建设数据、商铺销售收入和申报信息等进行仔细筛查和清分,综合账目核算水平、数据信息真实度和企业人员询问言证等信息,最终排除了涉案企业故意隐匿收入的违法嫌疑。

为查清企业未及时确认收入的准确金额,检查人员逐项核对企业销售数据,结合销售合同按月一笔笔确认销售时间、核实销售金额,通过严谨、扎实的工作,最终准确核定了企业未确认收入金额,为随后依法追缴企业少缴税款和为企业办理留抵退税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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