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要升格问责处理的。但是在自己本责任区内的日常工作中,如发现的不是原则性问题,我个人更提倡去实践“敢为”和“善为”的有机融合,去探讨一些灵活的方式方法来沟通交流,如能在一种和谐愉悦的氛围中来开展工作,既有利于工作开展,也有利于人际生活,岂不是一道更靓丽的风景线。
可以从儒家创始人孔子的“不愤不启,不悱不发”的教育名言中受到启发,善于寻找工作的节点去发挥和控制。儒家先哲孟子曾说:“君子引而不发,跃如也。”可以做出跃跃欲试的样子,以便让别人观察和体会。探索启发暗示、点到为止、不求说破,另辟蹊径,预留时空,游刃有余,有时学校管理者和教师会豁然开朗、别有天地。这是否可视为沟通的一种新境界呢?
六、积极思考,开启“创为”的模式
责任督学应该敏锐关注到学校教育的各方位,积极思考探索创新开展工作的有效模式,以学生行为为例。
2020年11月16日晚,永乐小学保安报告有初中生再次损坏永乐小学后校门,第二天学校通过监控等手段查到线索,为了加强学生文明行为的教育,永乐小学和永乐中学积极联动起来查获了永乐中学三名学生是肇事者,学校约谈家长并责令家长赔偿损失,责令肇事学生在永乐小学和永乐中学公开检讨,中小学各班以此作为鲜活的校本教材开展学生文明行为的教育,此事在师生中、家长中、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从以点到面的拓展,从以治标到治本的思考,开启工作的“创为”新模式。
作为责任督学,我积极参与到这事的调查处理中,身边活生生的事例,我深刻地认识到文明行为的重要性,深刻地认识到《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20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印发施行将有力推进泸州市创建和谐平安文明社会的重要意义。《条例》第三章“社会协同”对各部门职责做了具体规定,第二十五条“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青少年的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这强调了青少年的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主阵地是学校和家庭。按照要求,学校通过电子屏滚动宣传,通过会议、钉钉群、微信群组织党员干部教师积极学习践行《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我特别强调班主任要把《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发在班级群中,鼓励学生和家长去学习和宣传,发挥“小手牵大手”的作用,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文明行为,治理不文明行为,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试做智慧型的督学,一边学习,一边实践,一边思考,不断探索创新,探索责任督学工作的新方法、新规律、新模式,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经历的积累,力求责任督学履职尽责,有位有为,工作更加高效更加实效。
( 2020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