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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参评申报表】关于2021年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名称构成的通知

时间:2023-04-15 08:22:2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产强制性标准;

7.本通知要求。

(二)审核方式。

采取程序审查、专家会审和三部门联合审定等方式,确定冠名项目名单。

1.资料受理。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负责各地区申报资料的受理核实。

2.程序审查。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组织专家,按照冠名审核依据,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复核。

3.专家会审。组建会审专家组,由交通运输部从施工安全管理专家库选取专家,以及应急管理部、中华全国总工会推荐的专家组成。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正性的专家应当回避。

会审专家组按照冠名审核依据,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与评价,提出平安工程候选项目建议。

4.联合审定。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对专家评审结果组织联合审定,经审定通过的项目,作为平安工程候选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周。

资料受理、程序审查、专家会审和联合审定等环节的事务工作委托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具体承担,交通运输部安全研究中心做好技术保障工作。

六、冠名方式和结果运用

公示无异议的候选项目,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文冠名。企业获得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可作为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良好证明,关键岗位的从业人员在评优评先时予以优先考虑。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销其申报参评资格。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冠名的,一经查实立即撤销冠名,作为企业不良信用予以记录。

(二)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对外透露评审结果。违反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销其参加评审工作资格,清退出专家库。

(三)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细化流程、严格标准,加强与同级应急管理、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审核依据,结合本地区实际,共同做好推荐工作。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监管工作中要坚持“零死亡”目标,注重发挥平安工程典型引路作用,加快完善各等级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标准体系,加快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曹坤、赵攀,010-65293794、65292707。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 周晓明,010-64463460。

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卢斌,010-68591840。

交通运输部安全研究中心 郭鹏,010-58314794。

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 罗长军,010-64868878转813、。

附件:

1.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申报表

2.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水运“平安工程”申报推荐工作联系人回执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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