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选拔和宣传《自然资源好新闻》工作成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山东海洋局、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渔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青岛市海洋开发局、厦门市海洋开发局、国家林草局
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我部履行“两一统”职责所取得的成果,使各媒体、特别是中央主流媒体进行了深度采访、积极报道,并推出了质量高、实效性强的新闻稿,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部门系统各部门围绕部门中心工作和本部门主业及系列主题日宣传活动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宣传工作,展示了自然资源工作的新进展和新效果。
为使各新闻单位和部门系统各部门更加重视、支持和积极开展自然资源宣传工作,提高新闻报道质量,提高宣传工作水平,并征得京领导同意,组织2019年“自然资源好新闻”评选和宣传工作成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彰,现通知有关事项如下:
第一,选定推荐范围
(a)良好的新闻选择范围
2019年,从报纸、通讯社、电视台、电台、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种平台选拔的自然资源题材原创新闻作品(具体见附录1)。
(二)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山东海洋局、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渔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厦门市海洋开发局、国家林草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其他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参会
第二,选定推荐条件
(一)良好的新闻报道条件
1.参选作品应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实行“四大四路”,实践“四力”要求。
2.参选作品要符合宪法和法律,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要坚持正确的舆论方向。主题鲜明,内容真实,特色突出,语言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创新丰富,社会效果突出,能准确充分地展示自然资源领域各项工作和大政方针所取得的效果。
3.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鼓励媒体融合报道和新媒体传播的作品。转载,链接作品不包括在申报中。
4.对于同一事件的同一类型新闻作品,在相同条件下,特别是消息类、突发事件报道等时效性强的作品,优先考虑选拔时间前的作品。
5.参选作品必须成为申报单位原创作品,2019年内首次发行。
6.不能推荐引导不当、社会影响不好、新闻因素不完善、事实错误或事实不明确、文章不正确、表达模糊(采访对象口述和引用原文除外)的作品。
(二)宣传工作成果突出单位推荐条件
1.深入研究和贯彻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单位领导要定期研究重大宣传工作部署,实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理好各种宣传阵地,加强本单位宣传队伍建设,积极支持部门内外媒体的采访报道和宣传机构的各种活动,在重大宣传活动中采取不洁现象,舆论要妥善处置。
3.贯彻落实有关宣传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有关规定,积极支持和积极参与部门组织的重大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地球日、海洋日、土地日、测量法宣传日、国家指导意识宣传周等各种宣传活动,宣传效果良好。
(三)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推荐条件。
1.宣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两个保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遵守党的宣传纪律。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尽职尽责,乐于奉献,创新开展自然资源宣传工作。
3.遵守部门宣传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各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或相关宣传工作,敢于负责,认真负责,宣传工作成果突出。
/p>三、奖项设置
(一)好新闻(实际数量视作品征集情况而定):设置特别奖1-5件,优秀奖15件,贡献奖20件。原则上网络作品类、文字作品类、广播电视作品类及摄影作品类四类作品比例为4:3:2:1,如存在类别缺失或不足,按照网络作品类、文字作品类、广播电视作品类、摄影作品类顺序依次递补。
(二)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20家单位,30名个人。
四、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推荐报送。
(二)报送工作截止后,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评选结果报部领导审定。
(三)以自然资源部名义印发通知,评选结果在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自然资源报公布。
五、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媒体记者和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组织推荐申报工作。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数量统一报送。每家单位最多推荐新闻作品3件,最多推荐参评单位1-2家、参评个人1-2名,林草局、地调局、部属宣传单位可各推荐3个名额。
(三)本次评选报送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称及推荐表名称统一按照“报送单位+作品标题/推荐单位名称/推荐个人姓名”格式命名。
(四)报送好新闻评选的,参评作品全部文字材料请编辑在一个Word文件(文件名为作品标题)中,同时在邮件中另附参评作品发表时的完整报纸版面(PDF格式,文件名为作品标题),网络作品需提供作品链接,摄影及影视作品需附作品原件(JPEG格式,单张不小于2M,文件名为作品标题)。
请各单位于3月13日前将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工作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办公厅新闻宣传处 张海勇 010-66558112
好新闻推荐联系人及电话:自然资源报社 赵晓光 010-68519452 33594323@qq.com
单位或个人推荐联系人及电话:宣教中心 喻贵银 010-63881681 zrzybxjzx@126.com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0年3月2日
附件
1. 自然资源好新闻参评作品申报表.doc
2. 参评单位推荐表.doc
3. 参评个人推荐表.doc
编 辑:杜潇诣
初 审:段薇薇
审 定:汤小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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