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多次收受陈建阁财物共计人民币4.3万元。2018年7月28日,经研究决定给予杨云开除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
松山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1.松山区城子乡乌台图村以村民顶名方式骗取公益林补贴问题
2011年5月,乌台图村党支部书记武文玲、村委会主任刘秉文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违规决定将石头沟前坡的黑松、大营子西北沟杂交林10812亩以承包名义交由本村村民董某某管理,公益林补贴资金归村集体所有。2012年至2015年共享受公益林补贴资金486540元,乌台图村将415717元用于村集体支出,余款70823元存于农经站账户。2017年12月乌台图村将486540元公益林补贴资金退还给村民。2018年7月,松山区纪委给予武文玲、刘秉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松山区城子乡永和营村以村民顶名方式骗取公益林补贴问题
2010年12月,松山区城子乡永和营村党支部书记吕术令、村委会主任丛贵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违规决定将大北梁等5618亩公益林不按户承包,放在陈某某等5人名下,公益林补贴资金归村集体所有。2012年12月共打入陈某某等5人名下公益林补贴资金109551元。村委会将该款用于村集体支出。2017年7月永和营村将109551元公益林补贴资金退还村民。2018年7月,松山区纪委给予吕术令、丛贵党内警告处分。
13.松山区城子乡太平庄村以村民顶名方式骗取公益林补贴问题
2011年5月,松山区城子乡太平庄村党支部书记王志信、村委会主任赵强组织召开部分村民代表及“两委”班子会议,违规决定将5205亩公益林不按户承包,放在王志信等4人名下,公益林补贴归村集体所有。2012-2013年共打入王志信等4人名下公益林补贴资金161354元。村委会收回后,将该款用于村集体支出。2017年9月太平庄村将154848.75元公益林补偿款打入村民一卡通退还给村民,剩余6505.25元抵扣了村民防雹费。2018年7月,松山区纪委给予王志信、赵强党内警告处分。
林西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三务”公开工作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4.黎占祥不公开村民小组集体收支情况问题
黎占祥,在任林西县大营子乡二八地行政村第四村民组组长期间, 2015年至2016年共列支不合理开支1,940.00元,村民小组集体收支情况没有进行公开。2015年,在本组农网改造过程中,对村民自筹款的使用没有进行公示,将村民自筹款以虚开物资价格和列支饭费形式,产生不合理开支1,123.00元。2018年3月16日,林西县纪委给予黎占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5.刘玉名不公开集体财务收支情况问题
刘玉名,在任官地镇半拉山村第一村民组组长期间,于2004年至2015年领取集体所有27.51亩林地退耕还林补贴款共计46,125.90元,用于小组开支。刘玉名在支出时未召开任何会议,在支出后也未进行公示。2018年3月16日,林西县纪委给予刘玉名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16.张发、闫军不公开惠农项目指标情况问题
2017年,时任五十家子镇朝阳沟村党支部书记张发与时任五十家子镇朝阳沟村村委会主任闫军,在未经民主决策、公示公开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将京津风沙源治理棚圈建设项目2000平方米的指标,私自落实在二人名下,分别为240平方米和320平方米。2016年至2017年,张发和闫军以同样方式,将自己承包的荒山纳入坡改梯项目用以完成项目任务指标,其中张发19亩、闫军22亩。经查,两人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8年1月15日,林西县纪委给予张发开除党籍处分,给予闫军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科左后旗纪委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问题典型案例
17.科左后旗阿都沁苏木政府城建助理陈德胜在工作中失职的问题
2015年7月至10月,科左后旗乌兰农蓄产品交易有限公司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占用科左后旗阿都沁苏木阿都沁嘎查东阿都沁小组地块巴-布线西侧土地并进行违规建设,陈德胜存在监管不到位的失职行为。2017年8月22日,阿都沁苏木党委给予陈德胜党内警告处分。
18.科左后旗茂道吐苏木达西木拉嘎查党支部书记吴海山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的问题
2012年和2015年,达西木拉嘎查在协助茂道吐苏木政府落实危房改造工作中疏于管理,把关不严,为2户村民违规申报危房改造审批材料档案信息,共获得38732.00元补贴款。吴海山作为党支部书记,应负重要领导责任,存在失职行为。2017年11月21日,茂道吐党委给予吴海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9.科左后旗金宝屯镇毛家村党支部书记闫立军、会计沈民扶贫档案弄虚作假的问题
2017年9月,在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完善扶贫档案中,毛家村党支部书记闫立军、会计沈民在扶贫档案中作假,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27日,金宝屯镇党委对闫立军、沈民进行了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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