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时提前解除:
1、签约双方均同意终止的,经双方签署协议后停办,善后事项按协议办;
2、对于因乙方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所造成的办学质量低劣和学校发生重大的责任事故,引起社会矛盾和影响较大的,甲方有权及时终止委托管理,乙方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外,甲方还可动用乙方的开办保证金弥补损失,并不再支付委托管理费。如造成国有资产和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违约的,经双方协商,签订终止协议,各方违约责任按协议承担。如双方协议不成,按合同法原则处理。
六、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管理期满后自然失效。乙方如意向继续管理,须在协议终止当年的3月20日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另签协议。在协议执行中,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如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协议。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情况产生(如地震、台风、市政动迁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应共同协商、合理分摊。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地位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共同协商,及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3份,甲、乙双方及学校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2021 年7月 日签订于郑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