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8月20日前将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材料,统一报送市社科联学术研究部。联系人:严海丹。联系电话:27227812。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绿色路111号社科大楼513室。
七、其他事项
(一)所有奖励必须由获奖单位或个人(以获奖证书为准)提出申报,申报主体和获奖主体名称不一致的,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得到获奖主体的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合作成果(单位成果除外)必须以第一作者(第一主编)名义进行申报。
(二)申报单位或个人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实事求是,不得虚假申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三)材料审核单位要切实负责,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好关口。一旦发现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记者】马新杰 龚名扬
【来源】东莞市社科联
【作者】 马新杰 龚名扬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