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也决定了被取缔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相信政策只会往合规、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方向引导。
所以,LDT模式是否获得监管的认可,对于一家企业来说,情绪价值大于实质作用。
从产业角度出发,一家企业要想长期在这一市场保持竞争力,研发能力及拿证能力才是最为关键的。
IVD和LDT属性的不同,意味着两者针对的群体也不完全相同。
IVD模式针对有检测能力的医院、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为没有检测能力的医院、体检机构或者保险公司提供LDT模式;
而LDT模式,只能在早期服务所有终端机构,到了后期,只能服务没有检测能力的医院、体检机构或保险公司。
从终端用户群体来看,有没有“证”,不仅关乎着产品能不能进院,更决定了能不能进医保。某种程度上,这两个因素决定了一款产品的生死富贵。
因此,从逻辑上讲,对于某一款NGS检测产品来说,注定是“早期看LDT,后期看IVD”:
LDT模式首先得到临床应用,然后是推进IVD产品研发,在IVD产品研发之后,LDT模式退出历史舞台。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LDT模式不香了。因为基因检测产品层出不穷,而LDT模式提供了商业化前移的契机。
如果谁能够在早期研发够快,持续推出众多的前沿产品,并且入院能力极强,占据一席之地;后期临床推进够快,注册效率够高,报证迅速,巩固积累的先发优势,最终将持续受益。
归根到底,研发和拿证能力才是一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不是LDT模式是否能够拿到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