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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户口人员申报】正式开始!这种家庭可以申请

时间:2023-04-07 00:04:0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授权委托书。

(三)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类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居住证;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

4.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单据;

5.同意对申请家庭信息、住房和收入资产等进行查询的授权委托书。

五、审核结果查询

1.登录“辽事通APP”可查询审核进度;

2.资格终审通过名单和摇号入围家庭名单在大连市住建局官网“住房保障专栏”进行公示。

六、租金补贴保障

1.最低收入类住房困难家庭,每季度审核一次;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类,每半年审核一次。资格终审、公示通过的申请家庭,30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备案合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保障专用),并完成合同登记备案的,纳入当年保障计划,自终审合格且公示通过的次月起计算租金补贴,按季度进行发放。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备案的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

2.已保障家庭每季度补贴发放前进行资格复核,每季度发放补贴月数以市住建部门核定月数为准。

3.补贴标准:

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低保家庭):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租房的无房户家庭,低保人口为1人的,月补贴570元;2人的,月补贴850元;3人及以上的,月补贴1120元;有房户家庭按差额补贴,最低月补贴300元。在甘井子区租房的无房家庭,低保人口为1人的,月补贴460元;2人的,月补贴680元;3人的,月补贴920元;4人及以上的,月补贴1120元;有房户家庭按差额补贴,最低月补贴240元。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租房的,无房户家庭月补贴500元;有房户家庭月补贴300元。在甘井子区租房的,无房户家庭月补贴400元;有房户家庭月补贴240元。

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类: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租房的,月补贴100元;在甘井子区租房的,月补贴80元。补贴时限为5年。

七、各项政策、业务咨询电话

1.公租房政策咨询电话:83621209

2.房屋租赁备案咨询电话:

83699271(中山、西岗、沙河口区)

86319273(甘井子区)

八、公租房补贴申请用户操作手册

登录“辽事通APP”,从首页“住房租赁”进入公租房平台中,选择“大连”进入公租房服务页面的“办事指南”中进行下载。

大连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月4日

来源: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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