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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科技申报问题】举报|最近有什么高级职称审查举报吗?

时间:2023-04-05 13:41:1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17年以后学时可计入)。

各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查询《2022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

2、专业科目。累计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90学时,专业科目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工业和信息化人才继续教育”网站()。

(七)专家面谈

根据需要对部分申报人员进行面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专家面谈情况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

在网上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为本人实名制,办公室将用实名制的手机号码组织网络面谈。

申报时间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至7月31日

2、网上审核及材料修改时间:2022年7月1日至8月31日

3、提交纸质材料时间:分配到受理号后另行短信通

查看原文:申报 | 2022年度本市工程系列计算机技术及应用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已启动!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

(二)学历及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后聘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负责企事业重要经济部门工作,取得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后聘任相应职务满10年。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资格,现已转到经济师岗位,转聘经济师岗位须满1年;取得相关其他中级职称,现已转到经济师岗位,转聘经济岗位须满3年。且总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规定。

对先取得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后取得上述1—4项学历的,则取得学历后的任职资历不得少于1年。

(三)专业能力与业绩

1、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有关经济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方法、并有所创新,有较强的决策能力和判断能力;

2、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经济管理现状和发展趋势,对本专业当前经济工作中的热点、重点有较深的研究,具有负责经济部门工作的管理能力、组织相关部门协同工作的协调能力;

3、主持重要经济部门或重大项目工作,解决过经济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取得显著实效,使该项经济工作连续3年上升。

4、在大上海保卫战中积极投身一线疫情防控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论文及面试答辩要求

申报者需提交任现职后、近5年内的2篇(含)以上独立撰写,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审定论文,其中至少1篇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有书刊号)发表。申报者本人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审论文,主审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各类学位论文及在校期间撰写的论文不得作为申报资格的审定论文。

为加强学术规范,高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人所提交的论文抽样进行重合度检测,对经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一票否决”。若申报人自己已进行过论文查重,请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起提交。除独著(译著)仅需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外(PDF格式,打包成一个文件作为论文附件上传),提交论文的,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PDF格式),以及所有论文的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凡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材料的,高评委办公室不予受理。

所有申报人员均需参加学科组综合面试。今年根据抗疫工作要求,可采取网络面试等形式。

(五)考核情况

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

(六)任职资历

任职资历计算到2022年6月30日(自按规定评聘经济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起算)。

注: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七)信息处理能力要求

一般应该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从事国际商务、对外贸易、经济研究等工作的,应该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够灵活运用计算机进行经济商务信息、数据的收集、处理或交换。请申报人提供相应材料供专家在评审时参考。

(八)继续教育要求

需完成60学时以上必修课程(含公需科目、专业科目,2017年以后的学时可计入),加上选修课程累计完成120学时。考虑到受疫情影响,今年部分学时不足的,允许“先参评后补训”。

(九)经济专业高级考试要求

申报人应参加国家经济专业高级考试笔试。本市逐步将笔试成绩合格作为参加评审的条件。今年本市因考试暂停,临时允许“先参评后补考”。

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9月16—30日。对截止申报日17:00未按要求完成提交,或未按高审委办公室要求的修改时限完成修改的申报人,不纳入今年评审受理范围。

2、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11月21——25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4:00)。若评委会通过服务平台另有短信通知的,以短信通知为准。

查看原文:申报 | 2022年度本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已启动!


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医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理工医药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二年。

2、获得理工医药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后,评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

3、获得理工医药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评聘工程师职务满五年。

4、对评聘其他专业的中级工程师职务,须从事医药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对已获得教育、卫生相关中级职称,须先转评医药专业同等类职称,在聘任医药专业中级技术岗位满一年,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

5、对于先评聘工程师职务后,再取得理工类本科专业及以上学历的,在取得学历后工作须满一年,同时受聘中级技术岗位满足五年。

6、申报“医疗器械(临床)”专业学科的,对转系列、转专业的并通过成人教育取得理工科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受聘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须满五年以上。

7、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海外高层次和民营企业法人代表高层次人才,可向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符合条件的,可通过“直通车”或“绿色通道”申报。

8、对高技能人才申报,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五年;

(2)相关专业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十年(其中相关技能岗位年限可对折计算成专业技术岗位年限);

(3)获得相关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9、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市人社局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或者单位出具的聘任证明文件。

(三)专业技术工作要求

从评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中级职称)后,至少取得以下一项成果:

1、负责或主要参与工程项目取得国家、省市或各委办局颁发的技术创新发明并获得个人或集体奖项(集体奖项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工作内容和承担的角色。集体奖项中个人排名前五位)。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排名前三位)且在技术项目中转换应用(需提供专利转换应用情况材料)。

3、负责或主要参与列入省部级以上重点技术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创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等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负责或主要参与本单位、行业或政府部门主导的技术项目,包括技术研究、改造、转换、国行社团质量标准或法规制定等,经有关权威机构评定、验收取得一定业绩成果的,并提供本人参与项目的证明或获得荣誉证书。

5、在负责或主要参与的本专业有关的工程项目(包括科研、生产质量体系、工艺、技术改造革新、研发技术转化、新技术产业化等项目)中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或生产质量技术难题,或参与政府、行业技术标准或法规制定并经有关机构评定、验收确认有重大技术创新,或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在负责和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中,应用大数据、数字技术、数字工程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并得到有关权威机构认可。(提供相关认可机构颁发的证明)

7、组织或参与大健康领域有关的科研、生产质量、技术服务等相关的技术项目,获得有关机构评定、验收并取得一定技术标准和技术成果的。(提供本人参与项目的证明或获得荣誉证书)

8、组织或参与药械相关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应急处置、防疫抗灾等公共安全应急响应时期药械类产品科技攻关、应急审评核查、供应保障等,为保障公众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需提供局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奖励或者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四)论文/论著/技术报告

聘任工程师(或相关中级职称)后,提交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不少于二篇论文(论著+论文、论文+技术总结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提交独立撰写《主送论文》不少于一篇,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附刊登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word电子版本(“主送论文”可发表或不发表,但不含“技术报告”);若合作撰写《论文》不能超出三位,本人排名第一位;要求论文发表在专业对口期刊上。

2、《技术总结》系本人主持或参与项目的技术总结报告,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相关材料(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总结须简要阐明项目水平,重点说明申报人的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在项目中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点与难题,为同行专家或主管部门认可(提交由一名及以上本专业领域在职正高级专家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等不作为个人评审职称的依据。

3、《通讯作者》系论文一种形式,合作撰写人数不限,不限排名,但不能用于“主送论文”。

4、若本人提交《论文》是英文刊登,需提供中文翻译稿(电子word版本)。

提交申报论文/技术总结注意事项

(1)申报“医疗器械(临床)”学科组,要求提交二篇送审论文发表在国家科技统计源杂志论文或专著;

(2)鼓励申报者在国内外医药、医械类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以书刊号为准),比如在《上海医药》、《中成药》、《外科研究与新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学进展》等专业刊物上发表。

(3)全日制高校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4)在职攻读医药工程专业研究生并结合本专业工程技术项目撰写的毕业论文或发表的论文可作为职称申报论文,但不能作为“主送论文”。

(5)为防止出现学术腐败,申报者在提交论文材料的同时,需申报者提供该论文的“查重度”相关证明,与论文一起提请专家评委审核。

(6)提交纸质发表论文材料时,需提供以下内容的复印件:
(a)刊登的论文内容;(b)期刊封面、目录,主办、主管单位,统一刊号或准印证号。上传论文需提交PDF格式电子版本。

(五)项目/课题完成情况

本人自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参与项目/课题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课题名称”、“立项单位”、“担任角色”、“获奖排名”、“项目/课题负责人”、“是否选择为主送课题“、“主送排序”,按照项目/课题的主次、层级来填写。项目、课题完成情况是体现本人专业能力主要内容,在评审评价中占到一定的比重,请认真对待。

(六)知识产权

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等专利授权证书(不受理专利通知),获得专业授权排名限前五位。在提交授权的专利证书同时需提交专利技术转换应用情况。获得发明专业授权证书可以申请学历破格申报,不作为申请资历破格申报。

(七)获奖情况

本人自取得中级工程师职称以来在专业技术领域所获得的国家、省部级、本市和委办局颁发的科研技术获奖情况,并提供颁发机构证明(证明文件以PDF格式电子版本作为附件上传)。

(八)本人《承诺书》和单位核实意见

本人按照《承诺书》内容认真阅读,并针对《承诺书》提出的要求进行签名;申报人所在单位需配合本人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并对申报人个人信息、申报材料、公示情况等进行全面核实、签字、盖章。

申报时间

1、职称申报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22年9月10日—9月20日截止

2、网上审核申报材料时间:2022年9月20日—10月31日

3、专业学科组进行职称评审:2022年11月1日—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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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

(一)学历

1.具有理工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评聘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及以上。

2.对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学历,符合沪人社规〔2018〕21号文件规定的,可通过“绿色通道”破格申报。

3.对业绩特别突出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专业技术人才、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通过“直通车”越级申报。

(二)任职资历

本年度正高级工程师申报资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

(三)论文(含代表作、技术工作总结)

1.申报人提交代表作的,须由两名同行院士对该代表作进行认定推荐,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2.申报人提交技术工作总结的,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相关材料(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总结须简要阐明项目水平,重点说明申报人的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在项目中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点与难题。其中至少一篇具有国内领先水平,为同行专家或主管部门认可(提交由两名及以上本专业领域在职正高级专家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等不作为个人评审职称的依据。

3.高评委办公室对申报人所提交的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著作除外),将抽取部分进行重合度检测。提交论文(含技术工作总结)的,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PDF格式),以及所有论文的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提交著作(含译著)的,仅需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PDF格式,打包成一个文件作为论文附件上传)。

(四)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1.公需科目要求:完成其中2门及以上公需科目培训(知识产权、创新知识、项目管理、人工智能及应用等)。

2.专业科目要求:具有参加本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培训(高级研修班、急需紧缺培训班、基层培训班等)。

3.申报人参加本市专业科目现场讲授、网上课程录制,或作为本市中、高级职称评委专家参与职称评审工作的,经认定可适当抵扣继续教育学时。

4.考虑到受疫情影响,今年专业科目临时允许“先参评后补训”。

各类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

(五)择优推荐

本市正高级工程师实行总量调控。事业单位按岗位实行缺额申报。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各区推荐人选原则上控制在高级工程师总数的10%(包括原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对科技型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可将比例提高到12%。另外,两院院士、省部级以上的高层次专家等可不占本单位或本系统正高级职数。

申报时间

1、9月20日前完成系统推荐

2、9月15-30日开展网上申报

3、11月15日前完成材料审核

4、11月22-30日书面材料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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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资料: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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