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在中国日报社及社属单位有亲属关系的,需主动报告。
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日报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待遇
《中国日报社202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岗位1-4的聘用人选与中国日报社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享受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岗位5-15的聘用人选分别与社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日报招聘网站()及“中国日报社招聘”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10-64995975、010-64995946
监督举报电话:010-64995976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日报社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国日报社202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中国日报社人事部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