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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债权申报】米尔克威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员工代表监事公告。

时间:2023-04-04 12:43:0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水平低。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两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63,816.39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09.69%。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股东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情况为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045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委托理财金额: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委托理财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闲置自有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3、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4、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总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5、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63,816.39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78.35%。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五、审议决策程序及独董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健,随着公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资本结构的不断优化,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实施的,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046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缪蕾敏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缪蕾敏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缪蕾敏女士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缪蕾敏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石旭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缪蕾敏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旭先生通过上海演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76,056股,缪蕾敏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0,000股、通过上海演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88,000股、通过上海演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72,285股,上述新聘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石旭,男,1982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2006年3月在北京近铁运通运输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任空运进口组长;2006年加入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空运进口部经理助理、空运进口部主管、客服部副经理、仓储一部经理、配送部经理、运输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仓储事业部总经理、安全事业部总经理、堆场事业部总经理、仓储分装事业部总经理,2022年3月23日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缪蕾敏,女,1978年3月出生,硕士学历,EMBA,注册会计师、特许管理会计师,2000年7月至2002年12月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部高级审计师;2003年1月至2005年5月在上海惠普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高级财务分析师;2005年6月至2009年5月在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任医疗软件部亚太区财务及运营经理;2009年6月至2017年9月在都福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任亚太区总部财务总监。2017年9月加入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投资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2年3月23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048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0,000股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7.96元/股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19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019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三)2019年11月14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3日,共10天。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19年11月26日,公司公告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19-133)。

(四)2019年12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19年12月3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136)。

(五)2019年12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12月2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向52名激励对象授予232.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4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0年1月7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由于在授予日后的协议签署、资金缴纳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对应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6.20万股,公司最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6.30万股,实际授予对象为51人。

(七)2020年12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共计51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共计565,75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37%。

(八)2021年12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2022年3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原因及数量

根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本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价格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本激励计划规定,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154,736,98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164,484,43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由于2019年度、2020年度的现金分红均已派发给激励对象,因此派息相关的回购价格由18.41元/股调整为17.96元/股。

综上,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为17.96元/股。

3、资金总额与来源

本次回购金额为179,600.00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75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6)。前述回购注销事项涉及的股票将与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涉及的股票一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

本次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4,484,436股减少至164,464,686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全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确定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八、备查文件

1、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049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以17.96元/股的价格回购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股。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此外,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注销9,750股限制性股票将与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涉及的股票一同申请办理注销,全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4,484,436股减少至164,464,686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地由164,484,436元减少至164,464,686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39号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2年3月25日起45天内(9:30-12:0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石旭、饶颖颖

4、联系电话:021-80228498

5、联系邮箱:ir@mwclg.com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054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39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及指定媒体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1、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39号楼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2、股东可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在来信或传真上必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3、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39号楼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80228498

传真:021-80221988-2498

电子邮箱:ir@mwclg.com

邮编:201206

联系人:石旭 饶颖颖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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