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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五金怎么申报】货主因别人的许可证进口废旧五金而被抓获,都是因为这四个细节

时间:2023-04-01 22:17:3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粤01刑初69号

被告人房永操(货主)名下的中国农业银行账号为62×××73于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5日的转账交易明细、账号为62×××72于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5日的转账交易明细,证实被告人房永操与同案人陈某丹(出让许可证厂商)之间资金往来的情况。

海关通过报关公司制作的《揽货工作表》、《货物操作联系单》等工作文件,发现货主是真正的报关委托人

某些规模较大的报关公司会同时对接多个货主,为了方便管理,公司员工会制作《揽货工作表》、《货物操作联系单》等工作文件,记录不同货主的委托情况。

但是,这些工作文件有可能成为货主被海关发现的导火索。

因为货主本身不具有进口废五金的资格,所以不能成为报关委托人,但是在工作文件中又明明白白地记载着某批废五金是由货主委托报关入境。

这种情况下无疑存在着矛盾,为海关开展侦查提供了方向。

例如,货主A委托曾经报关公司进口60吨废铜,那么货主A的联系方式、委托进口废物品种、委托完成时间都会被记录在报关公司的工作文件当中。

海关在查获工作文件后,就会发现文件中记录的内容与现实存在着矛盾:货主A并不持有进口废铜的许可证,但在工作文件中却又记录着A委托进口60吨废铜,而且该委托已经完成。

此时,只有存在两种可能:

第一,这60吨废铜并不存在,该工作表是假的,上面记载的货主并不存在;

第二,这60吨废铜确实已经通关入境了,工作表是真的,记载的货主是真实的货物所有者。

这个时候,海会就会将该批文件记录的货物重量、运费、通关费用等具有唯一性的货物标识,与海关保留的报关单、通关单等货物进口资料中记载的货物标识进行比对,如果标识基本一致,就意味着这60吨废铜确实已经进口。

既然工作表中记载的货物到关情况已经验证为真,那么这份工作表中记载的报关委托方也很有可能是真的。

此时,海关就会倾向于认为A就是这批入关废五金的实际所有者,开展下一步的侦查。

1.黄少宾走私废物案 (2019)粤刑终1639号

高美达公司(报关公司)关于黄少宾(货主)的工作表,证实深圳海关缉私局从高美达公司办公电脑查获员工制作的揽货“工作表”,表上包含客户代号、下单日期、重量、运费等信息,黄少宾为委托高美达公司走私废物的客户。

2.青岛创宇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烟台赛颖经贸有限公司等走私废物罪案 (2016)鲁刑终538号

青岛创宇公司(报关公司)货物操作联系单、青岛创宇公司收取包干费记录证实,2014年8月至2015年5月,青岛创宇公司作为代理公司,使用他人《废物进口许可证》为烟台赛颖公司(货主)从境外购买废塑料869.624吨,并收取代理费的事实,其中《货物操作联系单》与李某3记录的登记日记账记载的付款数额、时间相一致。

海关通过物流查询汇总表、提单、铁路货物信息表等物流信息,发现货主是最终的废五金利用者

根据法律规定,持有许可证厂商进口的废物,只能由该厂商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再进行销售,不能委托他人处理。

这就意味着,废五金到关后运输的终点只能是厂商的经营地点。

海关在调取运输公司提供的物流查询汇总表、提单、铁路货物信息表等货运情况查询表后,可以从货物运输起止点中直接看出,废五金入关后根本没有按照报关单的约定运输到持有许可证的厂家,而是直接运输到了其他地方。

这种情况不仅等于直接告诉海关,持有许可证厂商没有按规定处理废物,而且会让海关产生怀疑:这些废物的最终利用者,有没有可能才是真正的货主?

例如,某批废五金的报关资料显示,申报该废物进口的持许可证厂商经营地点在珠海,但物流信息却显示这批废物入关后被直接运输到了武汉,中间甚至都没有经过珠海。

那么,只能得出一种解释:该批废五金本来就没打算运到珠海,废五金废物的最终利用者根本不是持有许可证的厂商。

这种情况下,废五金最终的目的地就是真实货主经营地点的可能性反而更大,海关也会以此为线索开展进一步的调查。

苟某、王凯走私废物案 (2020)新刑终71号

海关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信息单、铁路货物信息表证实,报关单号940420101040059686记录显示经营单位新亚实业公司,货主单位珠江工贸公司,2010年12月17日进口废塑料,重量51.94吨,提单号0055991,通过铁路运至无锡南站。

总结

实践中,海关会综合运用以下4个细节来判断货主是否存在借用他人许可证走私废五金的行为。若货主在1个细节上出现纰漏,就会有暴露的风险,若4个细节同时出现问题,基本就会被认定为在走私废物:

1.海关通过货物贸易信息,发现货主才是废五金真正购买者;

2.货主向出让许可证厂商的转账记录,显示货主才是真正的付款人;

3.海关通过报关公司制作的《揽货工作表》、《货物操作联系单》等工作文件,发现货主是真正的报关委托人;

4.海关通过物流查询汇总表、提单、铁路货物信息表等物流信息,发现货主是最终的废五金利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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