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清远海关获悉,最近广州海关隶属清远海关,从广东清远港退运了220多吨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简称“洋垃圾”)。
此次退运的“洋垃圾”主要是废旧电线、废旧电子产品等,以前以“可回收的废旧五金”的名义申报进口,但被确认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弃物。相关案件移交海关逮捕部门立案后,法院作出了审理判决,目前海关依法命令相关负责人退出。
这种“洋垃圾”不仅不能分解,而且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具有生殖毒性、畸形性、致癌性等危险。有毒有害物质渗入土壤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破坏性影响。
今年以来,广州海关贯彻海关总署的“国文检2019”“蓝天2019”特别行动部署,坚决拒绝“洋垃圾”走出国门,积极推进“洋垃圾”退出工作,至今累计依法退出走私“洋垃圾”13批。
[记者]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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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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