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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怎么申报消费税】干货:税务会计工作内容及程序!(一定要看)

时间:2023-04-01 18:33:1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税(地税税种为除国税核定外的税种) ⒈携带加盖过印盖的综合纳税申报表(一式四份)到中牟县新县城地税局企业科审核,审核过后企业科工作人员在申报表上加盖企业科人员印盖 ⒉拿加盖过企业科人员印盖的综合纳税申报表到办税大厅报税,大厅税员根据纳税申报表打印出缴款书以做为企业转税款的凭据;另外由于企业的工会经费是税务局代工会收取的,所以税款不是直接缴纳到国库,因此企业的工会经费不是打印缴款书,而是完税证(已申报完税款的的凭证)。 ⒊缴款书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企业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⒋拿缴款书到开户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转税款 ⒌转款后银行工作人员退还缴款书的相应联次,第一联企业留存,其他退还的联次送还给税务机关。 ⒍依据缴款书的第一联编制记账凭证 注意事项:在报地税时,由于工会经费是以完税证作为完税依据,所以在申报工会经费时税款账户上须有足额的税款。 抄税与报税小结:一般程序上,企业应该先抄税后报税,因为抄税是税务机关对企业的销项税额控制的过程;当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都归口以后,报税的正确与否税务机关很快就可以审查出来,而企业也可以省略去出错后再重新报税的麻烦。但是在企业实行网上报税以后,只要企业税务会计能够准确计算出应报的税款,可以在网上先报税,然后再到税务机关进行抄税。 网上报税后,发现数据申报出错了,在申报期内可以联系税务机关办税大厅窗口 2 工作人员把已申报报表删除,然后企业再重新申报。但是如果是申报期后发现的,就只有在下个月 申报时做错账调整了。 现在税务机关提倡税局、企业和开户行签订三方协议,在企业申报税款时直接从企业税款账户上扣款,而不需要企业再在缴款书上盖印章转款(目前郑州市区企业已实行,中牟县比较滞后还未实行)。

⑶ 申报重点税源

国家或省级税务机关为了控制税源,把纳税大户企业或规模较大的企业认定为重点税源企业,以此来实行税款和税源的及时监控。每月在税务申报期内,不只要及时申报税款,更要对企业的申报税源和税款进行分析和申报,以完成本月最基本的整个报税工作。

申报重点税源所需资料: ⒈企业信息表 ⒉企业税务表 ⒊企业工业产品表 ⒋企业财务表(季度申报) ⒌企业重点税源分析报告 以上所需资料为一式三份,一份企业留存,一份国税局计财科重点税源管理人员留存,一份地科局计财科重点税源管理人员留存。此外,每月还须把电子版的重点税源分析报中牟县城区分局主管税员(魏世斌)处。

⑷领购发票

企业日常发票的领购需要到国税局办税大厅窗口 1 工作人员王桂琴处办理,具体所需资料如下: ⒈企业发票领购簿 ⒉IC 卡 ⒊未验旧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存根联 ⒋未验旧的机动车专用发票存根联 ⒌最近一次抄税后开具的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 ⒍填写完整的企业发票验旧信息表(加盖企业印盖) 注意事项:企业的新办税人员第一次领购发票时,需提供企业的允许该人员领购发票的证明书、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张和该新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以做为企业更换人员在税务机关的备案。

二、特殊业务工作

⑴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 由于企业日常工作中难免发生退货、专用发票无法认证等情况需开具销项负数发票,所以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的业务就变的异常重要。

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所需提供给税务机关资料如下:

⒈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申请单(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盖,一式三份)

⒉企业开具红字发票的书面申请(加盖企业公章,一份)

⒊需开具销项负数的原发票抵扣联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以及企业法人代表章,一份)

⒋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份)

⒌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一式三份)

⒍购货方企业出具的退票证明(加盖购货方企业公章,一份)

以上第 几 条所述资料本应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填写,但往往税务机关要求申请企业填写,税务机关在审核后盖章即可。

注意事项:由于红字专用发票可做为直接冲减企业销项税额的凭据,所以红字专用发票税务机关控制的非常严格,因此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企业税务人员必须准确熟 练掌握。

相关链接:此内容本应做为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事项来叙述,但是涉及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相关知识,故在此一并概述如下: 认证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做为抵扣企业销项税额的依据,但是以下两种情况在日常工作很容易疏忽,并且发生后企业很难弥补,具体如下:

⒈企业认证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申报时忘记抵扣,税法规定认证过的专用发票必须在申报当月实施抵扣,不可跨月份抵扣。所以企业必须对当月论证过的专用发票认真核对,以免出现已认证未抵扣发票的情况。 解决办法:在认证完所有发票的情况下,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窗口 2处让税务工作人员打印本企业的认证结果通知书,以通知书上所列示税额来进行抵扣。另外,不要忘记和企业进项税额明细账上的总税额进行核对。 ⒉超期未认证发票的问题。税法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开具日期起 90 天内必须认证,未认证的专用发票不得做为抵扣税额的依据。为了避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日常工作中对此要十分注意。但是万一出现此问题,可参照以下办法来灵活解决。

参考意见:①《国税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200718 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根据以上内容,当企业出现未认证的专用发票时,根据发票上所开的货物名称的情况,可把该货物做为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填写申请单后到办税大厅做相关处理。 ②《国税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200718 号文件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 (以下简称申请单)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当企业出现未认证的专用发票时,可按以上内容进行处理。 以上处理必须与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大量的沟通,难度也比较大。 ⑵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退税

2007 年 7 月 1 日以后,中部六省地区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动产)其进项税额符合国家规定政策的可予退税,所以此项工作也是很重要的。

退税所需资料: ⒈固定资产抵(退)税申请表(一式五份) ⒉企业固定资产退税书面申请(一式两份) ⒊本期需退税的已认证固定资产发票认证结果通知书(一式两份) ⒋本期需退税的已认证固定资产发票认证清单(一式两份) ⒌本期申报退税的固定资产账页复印件(一式两份) ⒍本期已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固定资产)复印件(一式两份) 以上相关政策的具体执行可参考国家税务相关文件。 ⑶日产租赁费代开票 由于我公司收取的日产公司租赁我公司厂房的租赁费需缴纳营业税,但是我公司无服务业发票,所以在收取租赁的当期可持以下相关资料到中牟县地税局申请代开相应发票: ⒈企业间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 ⒉本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⒊申请代开发票的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⒋申请代开发票申请一份 注意事项:以上所述 4 代开时在地税局办税大厅填写即可。另外,由于申请代开此租赁费发票本企业还需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物价调节基金,所以在申请代开发票时须先把足额款项转到相应的账户上(地税机关要求对此可打印完税证或缴纳书,所以在转款之前可咨询税务机关应转款的相应转款账户)。

税务会计报税工作流程

目的:为明确税务岗位作业流程,最大限度地节约/利用资金,做到既及时缴纳税款,又合理地安排使用资金,特制订本作业流程。 职能:及时、准确地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企业的相关信息及资料,缔造一个守法经营、按时纳税的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的信用度。

作业内容: 一、 报税作业流程

1.电子申报系统 1.1发票认证 1.1.1 报税员在每月30号或者31号前,审核从应付会计处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包括票面信息填写齐全、密码区打印在限定区域内、印章清晰完整、票面整洁无损),对不符合增值税发票要求的,退回采购员处,由采购员重新向供应商索取合格的增值税发票; 1.1.2 对合格的增值税发票进行电脑扫描、核对,将扫描好的数据保存在3.5寸盘或U盘,在30号或者31号拿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税务机关将通过当期认证的信息反馈至提交的软盘中,当月认证完毕的进项发票必须在当月抵扣。 1.1.3 将载有反馈信息的软盘读入电子申报系统,完成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作业。并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将已通过认证的发票按每本25份装订,以备查。如果作为固定资产退税的进项税额,则不允许进行抵扣,要在读入的信息后在系统中设置为“本期不抵扣”。 1.2抄税 1.2.1 抄报税是将防伪开票系统开具发票的信息报送税务机关。 1.2.2 报税员每月1-10前,在防伪开票系统对上月开具的销项发票进行抄税处理,将上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读入金税卡中向税务机关申报,抄税完成后未向税务机关申报前不允许再开具发票。 1.2.3通过申报则完成上月的抄税工作。完成抄税后,从防伪税控系统中把每月的销项发票导入电子报税系统中,形成销项税额。 1.3手工发票的录入 1.3.1报税员将每月开立的收购发票和取得的运输发票等其他进项发票在每月纳税申报完成前输入到电子申报系统中,作为当月的进项税额。 1.3.2 将当月开立的普通销售发票录入到电子报税系统中。 1.3.3其他应税劳务,将本月的无票销售情况,录入电子申报系统中,作为无票销售额。 1.4生成电子申报数据及报表 1.4.1完成进项税额及销项税额的基本采集工作后,按电子申报系统的要求填报增值税申报表等一系列报表(报表载于系统中),生成电子数据向税务机关申报并打印相关纸质报表。

2.免抵退申报系统: 2.1报税员根据政府统一格式的出口报关单(白单)录入免抵退税申报系统本期出口信息;根据已报关出口的报关单(黄单))、外汇核销单、出口发票录入本期单证收齐信息,完成后形成申报盘并向税务机关预申报,税务机关将电子信息反馈至报盘中再由企业读入该信息。 2.2读入预审反馈信息后,即可生成”免抵退”正式申报盘向税务机关进行正式申报,并打印 相关报表。 2.3”免抵退申报表”的数据应与”电子申报表”的数据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3. 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 3.1 录入公司员工基本资料 3.2 每月工资核算后,跟工资核算员索取每月公司员工薪资情况表,导入系统中,计算所得税额是否跟薪资表结果一样。

4. 地方税收纳税申报 4.1 根据总帐人员提供的娱乐城营收收入/本月申报国税的征税货物和劳务销售额,录入纳税申报表中。 4.2 按照本月开具的租赁业发票/服务业发票的金额录入纳税申报表。 4.3 填写本月发票的领用存

5. 企业所得税申报 5.1 每季终了后15日内申报本月经营利润。 5.2 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向国税局申报企业所得税计算清交的详细资料。

二、 税款申报作业流程

2.1抄报税完成后,企业就可以进行本月电子申报及免抵退申报。一般情况下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就是本月应纳税额(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如有出口销售则应计算出口退税额抵减当期应纳税额,其征退税差额本期应做进项转出。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税额)-退税的金额,进项税额则等于本月认证的进项税额+收购发票+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发票等。 2.2报税申报资料 2.2.1国税 申报时间:次月1-10前申报上月税款。 申报内容: 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6个附表 ②《资产负债表》 ③《损益表》 ④《免抵退税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 ⑤《免抵退税出口货物单证收齐明细申报表》 ⑥《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 ⑦《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结果清单》 ⑧《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每季度终了15日前申报) 2.2.2地税 申报时间:次月1-15前申报上月税款 申报内容: ①《广东省地方税收纳税申报表》及其5个附表( ②《扣缴个人所得税汇总报告表》和《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关表》 2.2.3报表审核: 报税员将以上报表按要求打印,由财务经理审核,交副董办秘书安排签章及盖印,即可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三、 税款缴纳作业流程 增值税申报之后,税务机关开具税款缴款书,付款核准后出纳员加盖预留印鉴,将缴款书送至开户银行(税款的缴纳须在10日前,地税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由银行进行转账处理,完成税款缴纳工作。 四、 相关资料的存档 每月报税后,将有税务机关确认的《增值税发票认证通知书》、《电子申报系统一系列报表》、《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免抵退税供货报告》、《季度/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按每月一册装袋处理,年底 统一装订归档

为了准确反映纳税人各时期各种地方税费的计缴情况,统一、规范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有关税收征管规定,并参考有关专业人士意见,结合本地区经常发生的实际会计业务,编写了这套《税务会计指引》,纳税人应在发生地方税收涉税事项时,按本税务会计指引进行记账和核算。

会计科目 纳税人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有关地方税收涉税事项核算的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2171 应交税金 217103 应交营业税 217105 应交资源税 217106 应交企业所得税 217107 应交土地增值税 217108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17109 应交房产税

2171010 应交土地使用税 2171011 应交车船使用税 2171012 应交个人所得税 2176 其他应交款

217601 应交教育费附加 217602 应交文化事业建设基金 217603 应交堤围防护费 540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701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 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二、非主营业务收入或非经常性的经营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三、企业所得税税务会计处理

四、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五、代扣代缴税款的税务会计处理

六、其他地方税的税务会计处理

七、屠宰税的税务会计处理

八、其他税务会计处理问题

一、 主营业务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主营业务,是指纳税人主要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旅游、饮食、服务等行业为本企业主要经营项目的业务,以及以开采、生产、经营资源税应税产品为主要经营项目的业务。

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在取得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缴纳的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基金等。

企业兼营上述业务,会计处理是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有关税费,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不能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收入、成本和有关税费按其他业务收入和支出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企业以预收帐款、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产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建筑施工企业预收工程费,应按《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确定收入的实现,并按规定及时计缴税款。 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文化事业建设基金

(二)缴纳税金和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资源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文化事业建设基金 贷:银行存款

(三)资源税纳税人在采购、生产、销售环节的税务会计处理:

1.收购未税矿产品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2.自产自用应征资源税产品,在移送使用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3.取得销售应征资源税产品的收入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4.缴纳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四)主营房地产业务企业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税法规定,对主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在房地产项目开发中,已发生的不动产销售收入和收到房地产的预收帐款时,按规定预征土地增值税,项目完全开发完成后再进行清算。标准住宅预征率为1%,别墅和豪华住宅预征率为3%。

1.发生销售不动产和收到预收帐款时,按预征率计算出应缴土地增值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预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项目竣工结算,按土地增值税的规定计算出实际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时,对比已预提的土地增值税,并进行调整。

(1)预提数大于实际数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红字,差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红字,差额) 反之,编制会计分录

借: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蓝字,差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蓝字,差额)

调整后的贷方发生额与借方发生额对比的差额,作为办理退补税款的依据。

(2)缴纳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税务机关退还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二、非主营业务收入或非经常性的经营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一)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取得租赁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其发生的成本费用,以及计算提取的营业税等税费记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核算。 1.取得其他业务收入计算应交税金及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2.缴纳税金和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二)销售不动产的会计处理

除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属于非主营业务收入,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销售不动产应缴纳的营业税等税费。 1.取得销售不动产属收入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2.缴纳税金和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三、企业所得税税务会计处理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按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和缴纳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年终按自报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后为应补税额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3.根据税法规定,乡镇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准予在应缴纳所得税额中扣除10%作为补助社会性支出。计提“补助社会性支出”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其他应交款--补助社会性支出 非乡镇企业不需要作该项会计处理。

4.缴纳年终汇算清应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年度汇算清缴,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其差额为多缴所得税额,在未退还多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所得税

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时,在下年度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二)企业对外投资收益和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计算补缴所得税的税务会计处理。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投资收益和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其会计处理如下:

1.根据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在确认投资收益或应分得联营企业税后利润后,计算出投资收益或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并缴纳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三)上述会计处理完成后,将“所得税”借方余额结转“本年利润”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所得税”科目年终无余额。

(四)所得税减免的会计处理

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分为法定减免和政策性减免。法定减免是根据税法规定公布的减免政策,不需办理审批手续,纳税人就可以直接享受政策优惠,其免税所得不需要计算应纳税款,直接结转本年利润,不作税务会计处理。政策性减免是根据税法规定,由符合减免所得税条件的纳税人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后才可以享受减免税的优惠政策。政策性减免的税款,实行先征后退的原则。在计缴所得税时,按上述有关会计处理编制会计分录,接到税务机关减免税的批复后,申请办理退税,收到退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将退还的所得税款转入资本公积: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

(五)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

如果上年度年终结帐后,于本年度发现上年度所得税计算有误,应通过损益科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会计处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而需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扣除项目,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后发现的,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但多计多提费用和支出,应予以调整。 1. 企业发现上年度多计多提费用、少计收益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本年末进行结帐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本年利润

(六)企业清算的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清算是指由于企业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正常的经营活动终止,依照法定的程序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时,其清算所得,应当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1.对清算所得计算应缴所得税和缴纳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将所得税结转清算所得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清算所得/ 贷:所得税

(七)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

1.对永久性差异的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永久性差异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的不能计入损益的项目在会计上计入损益,从而导致了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一致而产生的差异。

按照调增的永久性差异的所得额计算出应缴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期未结转企业所得税时: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2. 对时间性差异的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时间性差异是指由于收入项目或支出项目在会计上计入损益的时间和税法规定不一致所形成的差异。

按当期应调整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额,计算出应缴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期未结转企业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八)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

1.对永久性差异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按照调增的永久性差异的所得额计算出应缴纳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期未结转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2.对时间性差异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将调增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额加上未调整前的利润总额计算出应缴纳的所得税与未调整前的利润总额计算出的所得税对比,将本期的差异额在“递延税款”科目中分期递延和分配,到发生相反方向影响时,再进行相反方向的转销,直到递延税款全部递延和转销完毕。当当期调增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额加上未调整前利润总额计算出应缴所得税大于未调整前的利润总额计算出的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借:递延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反之,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递延税款

期未结转所得税时: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四、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基本相同。

(一)企业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使用“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

(二)个人投资者按月支取个人收入不再在“应付工资”科目处理(即不再进入成本,年度申报也就不需要对该项目作税收调整),改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支付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预付普通股股利(按投资者个人设置明细帐)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按投资者个人设置明细帐) 贷:其他应收款--预付普通股股利

五、代扣代缴税款的税务会计处理:

(一)代扣代缴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根据税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结算时,或境外企业向境内企业提供劳务,在支付劳务费用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营业税的义务。 1.扣缴义务人在计算应代扣营业税并缴纳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付帐款--×××单位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1.代扣代缴本企业员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代扣代缴承包承租所得、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查帐计征和带征企业其会计处理相同。代扣代缴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支付个人劳务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4.支付内部职工集资利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六、其他地方税的税务会计处理:

(一)企业缴纳自有自用房地产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缴纳自有自用车船的车船使用税,缴纳的印花税在有关费用科目核算。计算并缴纳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有关明细科目 贷:应交税费--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

(或应交税金--其他地方税税金) 借:应交税费--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

(或应交税费--其他地方税税金) 贷:银行存款

七、屠宰税的税务会计处理:

(一)企业屠宰应税性畜用作食品加工的原材料时,其应交屠宰税计入原材料,编制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或材料采购) 贷:银行存款、现金

(二)企业屠宰应税性畜自食时,其应交屠宰税由职工福利费支付,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付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三)屠宰场屠宰应税性畜代征屠宰税的会计处理: 向纳税人代征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专户存储) /贷:其他应交款--代征屠宰税 解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交款--代征屠宰税 贷:银行存款(专户存储)

八、其他税务会计处理问题:

(一)滞纳金、违章罚款和罚金的会计处理:

对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款以及违法经营的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等,不得在税前扣除。发生缴纳滞纳金、罚款、罚金等项目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银行存款

(二)企业全部负担或部分负担企业员工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对企业全部负担或部分负担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款,或由于企业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税务

部门查补的由扣缴单位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税前扣除。在发生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银行存款

(三)国家税务局查补增值税、消费税、不予抵扣进项税额补征增值税,而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不分所属时期,均在实际缴纳年度记账。 借: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四)地方税务局查补的营业税而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应分别处理。

(1)已在查增利润中抵减了应补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后,再计算补缴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2)如果无查增利润,只是查增营业税而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则不分所属时期,均在实际缴纳年度记账。编制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五)自查发现因少提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附加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在补提时不分所属时期统一在补提年度记账。编制会计分录 借: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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