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逐级审核呈报。国家、省驻济企事业单位人员,应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和职称管理权限,报单位相应上级主管部门办理。
受理范围:中、高级评委会评审,初级考核认定
(一)高级职称评审范围
组建中小学教师(含基层)、卫生技术(含基层)、工程技术(含基层)、农业技术(含基层)、建设工程、中职学校教师、实验技术、经济专业等8个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相应系列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其他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省级高级职称评委会负责。申报时间、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等相关内容,请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通知公告栏目,查看相应的省级高级职称评委会发布的评审通知或评审公告。
(二)中级职称评审范围
组建各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负责全市各系列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工艺美术和自然科学除外)。
(三)初级职称认定范围
不再组建初级职称评委会,除“以考代评”的职称外,其他系列全部实行考核认定方式。各区县、各部门(单位)按照初级职称管理权限,负责本区县、本部门(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的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
此外,申报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须在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完成2017-2020年度公需科目每年30学时;2021年度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共90学时。符合技能人才申报职称条件的,仅须完成2021年度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共90学时。申报职称材料时需提交《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济南市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称业务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