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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申报表】洪江区2022-2023学年年度学区划分及新生入学方法公布

时间:2023-03-31 11:37:0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局审核通过后可享受配额资格。各学校在招生计划未满时不得拒收随迁子女入学。各学校在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时,要采取公开公正的招收方式进行招生。

4.残疾儿童入学。为切实保障辖区范围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要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义务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四、报名方法、现场确认和报到时间

1.报名方法家长通过微信平台关注公众号(公众号名称:红岗区阳光教育平台)或到学校扫描二维码后关注公众号,在公众号内按照报名说明进行网上预报名,在学校网上审核通过后,家长持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户口簿、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到学校现场确认信息的学生,学校不能录取其入学。

2.网上报名、学校网上初审及现场确认时间

两证一致的学生:7月5日,各校学区内两证一致学生在网上进行预报名,学校完成网上初审。7月6日各中小学进行现场确认。

两证不一致的学生:7月7日学区内单户籍学生和单房证学生在网上进行预报名学校完成网上初审。7月8日各中小学进行现场确认。

随迁子女及其他:7月9日通过上传户口簿、居住证等材料在网上进行预报名,学校完成网上初审,7月10日各中小学进行现场确认。

3.补报时间安排新生报名结束后,如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家长持相关证件在8月24日—25日到对应学校进行补报。如补报学生数量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量时,需按购房落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学位,未取得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就近或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4.新生报到及分班时间阳光分班时间:8月30日进行阳光分班。阳光分班结束后,各校要当场公布分班结果,并进行公示。新生报到时间:中小学新生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

五、关于转学的相关说明

(一)可申请转学的情形:

1.学生户籍随家长户籍在国内、省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

2.学生随法定监护人工作变动,其实际居住地(以房产证或居住证为准)在国内、省内变更的,现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城市小学生及初中生初二年级结束之前全家在县域内购房迁居,新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学区范围且较远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视情况办理转学。

3.随迁子女确需转学的,需提供学生及监护人的居住证和户口簿,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

(二)学生不允许办理转学的情形:

1.利用转学变相择校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独立户的,不得转学。

2.城市初中生初二年级结束之后学生全家在县域内迁居的,原则上不予转学。

3.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办理学籍录入,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初中、小学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允许在县域内转学。

4.休学期间不允许办理转学。

六、工作要求及重点提示

1.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红岗区2022-2023学年度学区划分及新生入学办法》等文件要求,如实解读有关政策,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利益,维护学校形象,规范办学行为。

2.各学校要按照本文件要求,制定符合学校实际、切实可行的招生入学方案及办法,要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在新生报名时,要做好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对入学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不得以各种理由拒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对没有按照规定要求,超计划、超班额招生的学校,一经核实,将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对未经批准,擅自超计划、超班额等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后果由学校自行承担。

3.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关于阳光分班的文件要求,进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英才班、加强班等,各校在招生过程中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4.2022年初一新生继续实行配额政策,在初中阶段,凡是择校、不按要求入学、非正常转学等与《大庆市省级示范高中招生配额政策实施意见》相悖的学生不享受或取消配额资格;区教育局将对配额资格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认定,各校要对具有配额资格学生进行定期公示。

红岗区辖各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范围

红岗区辖各初中2022年秋季招生范围

来源:红岗区阳光教育平台、大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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