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表现、高考模拟考试总成绩、个人陈述等,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全面评价,视报名情况,在上述“一类条件”优先的前提下择优确定通过初审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入围名单。学校于6月11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通过初审入围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考生必须于6月12日18:00前登陆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的综合评价考核,逾期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2.学校考核
测试日期为6月18日至19日,具体安排及要求于初审入围名单公示结束5日内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综合素质测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学科基础、创新精神、培养潜质及综合素养等,测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先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1门(内容以财经基本素养为主),均为选择题,采用机读卡答题,满分100分。学校视学生来校参加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确定取得面试资格学生名单,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3.确定入围学生名单
学校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
学校划定学校考核成绩合格线,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合格线同分考生一并划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同时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6月27日前,学校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入围学生名单与数据库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1.志愿填报
入围学生夏季高考成绩须达到山东省2022年普通类一段线且不低于山东省2022年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下30分,方可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入围考生须在普通类提前批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中选择,且须符合专业选科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2.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由夏季高考总成绩(含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和政策加分)、学校考核成绩组成,按“高考总成绩×70%+学校考核成绩×7.5×30%”计算形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专业录取办法
对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录取专业;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学校考核成绩、高考投档成绩(含投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选科要求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作退档处理。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入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
六、其他事项
1.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学校设有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开展,研究决定综合评价招生中的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依法依规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具体工作。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0531-82911247。
2.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组织的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95号)执行。
3.本章程经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招生办公室解释。
4.学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综合评价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借山东财经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5.学校以往有关综合评价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山东财经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6.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31-81793666、88596191;
传真:0531-81793555;
邮箱:scd_zsb@163.com;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