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2.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本申报公告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联系人:姚国艳 杨力
联系电话:(010)66173342
附件:中国法学会2021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指南
中国法学会
2021年4月12日
八、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2.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本申报公告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联系人:姚国艳 杨力
联系电话:(010)6617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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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