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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员申报范文】关于文件员工评级角色的消息

时间:2023-03-27 06:59:0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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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会同申报者所在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信息,并及时在线提交至国家档案局职改办。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整体进度,牵头单位务必于2020年9月18日前完成首次提交,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已完成首次提交的,可继续修改补充信息)。国家档案局职改办将在收到申报信息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情况。请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对审批意见为“审批退回修改”的,于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并提交。

(三)材料公示

审核通过后,申报者所在单位对申报者基本信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等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申报者所在单位出具公示情况报告。

(四)缴纳费用

国家档案局职改办委托中国档案学会负责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收费工作。

公示结束后,由牵头单位组织申报者按《缴费须知》(附件3)要求缴纳评审费,每人300元。

(五)材料报送

牵头单位须于2020年11月1日前(以邮戳为准)汇总申报者的纸质材料,以EMS方式寄送至北京市阜外大街29号国家档案局职改办(邮编100037),寄送材料同时请务必与委托单位沟通后扫描“评审结果反馈方式二维码”(附件4),填报评审结果反馈方式。报送的材料具体包括:

1. 委托评审函。由委托单位(中央国家级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函中写明申报者的姓名、人数、委托评审意见和破格申报人员情况。

2. 《申报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5)。

3. 破格审核报告。

4. 公示总体情况报告。牵头单位将申报者所在单位的公示情况报告汇总后,出具公示总体情况报告。

5.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6. 小2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

7. 《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统计表》。

8. 系统申报时没有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的具体要求见《纸质材料报送指南》(附件6)。

五、答辩和评审结果公示

(一)答辩

国家档案局职改办将采用现场答辩、视频答辩等方式,视情召开答辩会。需要答辩人员包括:破格申报者,上一年申报评审未通过、今年再次申报的人员以及其他评委会认为需要答辩的人员。

(二)评审结果公示和通知

经国家档案局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档案局职改办将在国家档案局官网,对拟取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将按程序进行调查核实。评审结果将适时在国家档案局官网发布。评审结果通知和职称证书等材料将陆续寄送至委托单位。

六、联系方式

(一)申报政策咨询

联 系 人:韩  乐、王  彧

联系电话:010-63093034、010-83087108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至11:30

(二)继续教育政策咨询(仅面向牵头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

联 系 人:梁  琨

联系电话:010-55605241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至11:30

(三)缴费咨询

联 系 人:徐晓华

联系电话:010-63018703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至16:30

(四)申报系统操作咨询

联 系 人:档案职称评审申报系统支持

联系电话:4008861232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至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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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信息报送指南

2.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系统管理员账号申请表

3.缴费须知

4.评审结果反馈方式“二维码”

5.申报档案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6.纸质材料报送指南

国家档案局

2020年6月30日

来源:国家档案局

编辑:SAN

投稿邮箱:14237969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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