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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公司零申报条件】是关于入学的!南昌发布了很多重要信息。

时间:2023-03-26 08:16:1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母名下无房,且以借住的房屋作为入学依据,需要在街办(社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5.离异家庭的学生由父亲抚养,能提交母亲房产入学吗?孩子抚养权变更,怎么办?

答:幼升小以合法常住固定住所作为分配依据,离异家庭的学生只能提交抚养方的房产入学。如抚养权进行了变更,需提交7月31日之前办理的有效的抚养权变更手续,如公证、法院判决书等。同时建议提前理清孩子和产权人的户籍关系,如:孩子迁到产权人的户口下。

6.离异重组家庭,母亲再婚后孩子可以使用继父的房产吗?

答:如果幼升小适龄儿童的抚养人为其母,可以使用继父房产作为升学依据。

7.学生家庭名下有房产,但是户口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可以提交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吗?可以提交与祖父母共有的房产吗?

答:不可以,学生父、母或本人名下有房屋权证为住宅的房产,不可以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不可以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学生父、母或本人的共有房产。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依据。

8.学生可以使用兄弟姐妹房产读书吗?如果是学生与兄弟姐妹共有房产可以作为入学依据吗?

答:不可以使用兄弟姐妹房产入学。如学生与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共有房产为家庭唯一房产,且共有产权人尚未成年可作为家庭房产入学,如共有产权人已成年则统筹安排。

附件:东湖区2022年小学免试就近入学生源类别

辖区各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

01

第一,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或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02

第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实际住址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同时该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03

第三,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04

第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或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并落户在该常住地址,房产在学区范围内,且该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住宅性质的房产。

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05

第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凭东湖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等有效证明)在学区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06

第六,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在南昌城区范围内但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凭东湖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等有效证明);或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等,并在学区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07

第七,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办理东湖区辖区范围内居住证,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凭东湖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等有效证明),并在学区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超过学校接纳能力的学生纳入统筹分配范围。

西湖区

西湖区2022年小学

免试就近入学

工作政策解读

Q问题一:幼升小招生什么时候开始?

A根据南昌市教育局相关政策,今年起西湖区幼升小通过“南昌市义务教育入学平台”(以下简称为“入学平台”)进行入学信息采集及学位安排。具体时间安排、操作规程和工作要求在南昌市教育考试院指导下由西湖区招生办制定。家长可关注西湖区教体发布微信公众号,届时将发布招生公告。

全区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15日。家长携适龄残疾儿童,持家庭户口本、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及县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结果等证件,到西湖区育智学校报名入学。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目标,拥有西湖区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由西湖区育智学校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根据“一人一案”原则确定合适的教育形式。轻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招生片区的学校接收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学校接收就读。

Q问题二: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有什么规定?因故缓学如何办理?

A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时限。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学区学校书面申请推迟一年入学,学区学校审核后报区教体局备案,获准后可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应向学区学校提出入学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后报区教体局备案。

Q问题三:西湖区办理小学入学需提交的户口簿、房产权证、拆迁协议及其他有关证件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A西湖区办理小学入学需提交的户口簿、房产权证、拆迁协议及其他有关证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Q问题四:非南昌市户籍子女如何安排入学?

A符合条件的非南昌市户籍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西湖区接受义务教育。在城区拥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提交家庭户口信息、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相关信息;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执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提交居住证、在街办(社区)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以备入学系统审验,居住证办理时间需半年以上(办理时间须在2022年1月31日前)。由西湖区招生办根据采集的入学信息、依据生源排序及有关学校的招生容量安排学位。

Q问题五:港澳台居民子女如何安排入学?

A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可以申请在西湖区接受义务教育。居住在西湖区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入学根据相关政策安排。港澳台同胞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南昌市民享受同等待遇,入学须提供:居住证或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租赁居住的需提供在街办、社区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其中,居住证、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明材料的办理时限按当年入学政策要求。

Q问题六:拆迁户子女怎样入学?

A因国家建设需要的城区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提交家庭拆迁协议材料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住地附近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Q问题七:关于幼升小房产年限的要求?

A幼升小的房产认定依据:根据南昌市教育局相关要求,2022年小学新生,一套城区房产在四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2023年小学新生,一套城区房产在五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2024年及以后小学新生入学,一套城区房产在六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

在2022年元月1日以后取得房产证,从上次作为入学依据使用至本次使用,相隔时间不能少于4年(2022年)、5年(2023年)、6年(2024年及以后)。如果从未使用过的房产,则第一次使用不受时间限定。

在2022年元月1日以前取得的房产证,仍然执行以往政策,即从上次作为入学依据使用至本次使用,相隔时间不能少于3年。

Q问题八:哪些对象享有入学优待政策?如何办理?

A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消防救援人员等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给予优待。

现役军人子女入学事宜需联系西湖区武装部办理;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需联系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办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需通过“南昌市人才港网窗”平台申报办理。

对道德模范的子女依据其学区范围,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入学的便利。

以上入学优待政策均适用于公办学校,不含民办学校。

Q问题九:转学什么时候开始?

A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有关转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西湖区转学工作拟定于8月中旬开始,具体工作安排将在西湖区教体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常见问题解答

1.能不能查到该房产学位是否被占用?学位占用了怎么办?

答:目前南昌市不提供房产占用查询。如果家长购买的房产学位已被占用,可以提交家庭名下其它自有房产,也可使用这套房产接受统筹安排学位。

2.小学阶段房产年限要求时间怎么算?

答:以2022年入学的小学新生为例,在2022年元月1日以后取得房产证,从这套房产上一次用来幼升小的年份开始,跨过四个年头就可以再次使用,不受月份影响。比如:一套房产要用于2022年小学新生入学,2018年一个家庭孩子用来幼升小,2022年另一个家庭孩子可以正常使用。

3.同一个家庭的兄弟姐妹受房产年限影响吗?

答:一对夫妇生育的多个孩子不受此影响。

4.借住在亲戚家,入学要办租赁证吗?

答:如果学生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且以借住的房屋作为入学依据,需要在街办(社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5.离异家庭的学生由父亲抚养,能提交母亲房产入学吗?孩子抚养权变更,怎么办?

答:幼升小以合法常住固定住所作为分配依据,离异家庭的学生只能提交抚养方的房产入学。如抚养权进行了变更,需提交7月31日之前办理的有效的抚养权变更手续,如公证、法院判决书等。同时建议提前理清孩子和产权人的户籍关系,如:孩子迁到产权人的户口下。

6.离异重组家庭,母亲再婚后孩子可以使用继父的房产吗?

答:如果幼升小适龄儿童的抚养人为其母,可以使用继父房产作为升学依据。

7.学生家庭名下有房产,但是户口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可以提交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吗?可以提交与祖父母共有的房产吗?

答:不可以,学生父、母或本人名下有房屋权证为住宅的房产,不可以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不可以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学生父、母或本人的共有房产。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依据。

8.学生可以使用兄弟姐妹房产读书吗?如果是学生与兄弟姐妹共有房产可以作为入学依据吗?

答:不可以使用兄弟姐妹房产入学。如学生与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共有房产为家庭唯一房产,且共有产权人尚未成年可作为家庭房产入学,如共有产权人已成年则统筹安排。

附件:西湖区2022年小学免试就近入学生源类别

辖区各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

第一,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或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第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实际住址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同时该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三,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第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或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并落户在该常住地址,房产在学区范围内,且该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住宅性质的房产。
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凭西湖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等有效证明)在学区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六,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在南昌城区范围内但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凭西湖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等有效证明);或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等,并在学区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七,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 办理西湖区辖区范围内居住证,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凭西湖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等有效证明),并在学区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超过学校接纳能力的学生纳入统筹分配范围。

青云谱区

青云谱区2022年幼升小入学

有关政策公告

为做好2022年青云谱区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让广大家长提前了解有关幼升小入学有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先将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幼 升 小 招 生入 学 办 法

1.年龄要求

2016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必须依法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区教育体育局书面申请,获准后可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应向区教育体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2.报名要求

通过“南昌市义务教育入学平台”(以下简称为“入学平台”)进行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信息采集及学位安排。由“入学平台”提取家长提供的相关入学信息,经家长确认后,生成学位分配信息。学生家长凭学位分配结果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具体时间安排、操作规程另行公告。

信息采集及审核入学提取及核验信息为:

A.具有本市城区户籍。

提取家庭户口信息、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其中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不含购房合同,下同),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提取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信息。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

B.来昌人员随迁子女。

在城区拥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提取家庭户口信息、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执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提取居住证有关信息。

3.生源类别认定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严格实行容量限额管理,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具有本地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超出容量的生源,由教体局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至其他周边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第一类: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第二类: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同时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三类: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第四类: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或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并落户在该常住地址,房产在学区范围内,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城区无住宅性质的房产。

第五类: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依据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信息)并在学区范围内,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六类: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在南昌市城区范围内但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依据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信息);或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等,并在该学区范围内,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七类:适龄儿童户口不在南昌市城区范围内,办理青云谱区居住证,但家庭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依据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信息)并在学区范围内,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4.房产认定

1.房产权证、拆迁协议及其他有关证件推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居住证及房屋租赁备案办理时间须在2021年12月1日前。

2.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3.2022年小学新生,一套城区房产在四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2023年小学新生,一套城区房产在五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2024年及以后小学新生入学,一套城区房产在六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

4.因国家建设需要的城区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提交家庭拆迁协议材料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居住地附近相对就近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报到安排

“入学平台”提取核验相关入学信息,经家长确认提交后,生成学位分配信息。学生依据“入学平台”发放的“电子录取通知书”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6.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

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目标,由区教育体育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评估认定,根据“一人一案”原则确定合适的教育形式。

轻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招生片区的学校接收随班就读。

中度、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学校接收就读。

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实地送教和远程教育相结合方式实施送教上门。

随班就读和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要纳入学籍系统统一管理。

7.其他招生入学相关政策规定

1.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消防救援人员等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给予优待,并在一定范围公示。

2.对道德模范的子女依据其学区范围,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入学的便利。

3.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读,按相关实施方案和管理细则执行。

幼 升 小 入 学政 策 解 读

问题一: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有什么规定?因故缓学如何办理?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时限。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书面申请并获准后可推迟一年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上一年度因故未入学的,应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问题二:拆迁户子女怎样入学?

因国家建设需要的城区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提交家庭拆迁协议材料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住地附近相对就近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问题三:港澳台居民子女如何安排入学?

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可以申请在南昌市接受义务教育。居住在南昌市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入学由各县(区)教育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安排。港澳台同胞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南昌市民享受同等待遇,入学须提供:居住证或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租赁居住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其中,居住证、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明材料的办理时限按当年入学政策要求。

问题四:家长在外地,需要回来信息采集吗?“入学平台”能不能直接查询上哪个学校?

不用赶回南昌现场办理。可以直接通过“入学平台”采集信息、查询学位。关注“南昌教育”、“南昌市教育考试院”、“青云谱区教体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政策、信息发布即可。

问题五:能不能查到该房产是否被占用?学位占用了怎么办?

目前不提供房产占用查询。如果买的房产已被占用,可以提交家庭名下其它自有房产,也可以这套房产统筹安排学位。

问题六:借住在亲戚家,入学要办租赁证吗?

如果学生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且以借住的房屋作为入学依据,需要办理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

问题七:离异家庭的学生由父亲抚养,能提交母亲房产入学吗?孩子抚养权变更,怎么办?

小学毕业生以合法常住固定住所作为分配依据,离异家庭的学生只能提交抚养方的房产入学。如抚养权进行了变更,需提交5月31日之前办理的有效的抚养权变更手续,如公证、法院判决书等。同时建议提前理清孩子和产权人的户籍关系,如:孩子迁到产权人的户口下。

问题八:离异重组家庭,母亲再婚后孩子可以使用继父的房产吗?

如果小学毕业生的抚养人为其母,可以使用继父房产作为升学依据。

问题九:家里有多套房产,采集后可以换另一套房产吗?

如信息采集完成,一经提交,则不允许修改。如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尚未提交,可换房产提交。

问题十:学生家庭名下有房产,但是户口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可以提交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吗?可以提交与祖父母共有的房产吗?

不可以,学生父、母或本人名下有房屋权证为住宅的房产,不可以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不可以使用共有房产。

问题十一:学生可以使用兄弟姐妹房产读书吗?如果是学生与兄弟姐妹共有房产可以作为入学依据吗?

不可以使用兄弟姐妹房产入学。如学生与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共有房产,且共有产权人尚未成年可作为家庭房产入学,如共有产权人已成年则不作为分配依据。

问题十二:租住在农房,与房东签署的租赁合同可以入学吗?

不可以,经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才作为分配依据。

问题十三:我在南昌城区务工,未办理居住证,只办了半年以上备案的租赁合同,我的孩子可以在城区读书吗?

可以,提交半年以上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补充南昌市城区半年以上的社保缴纳,可申请城区公办学校学位。

问题十四:在外地市就读的学生如何转学到南昌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答: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南昌市教育服务中心网站(),进入平台后点击【用户中心】进行登录操作,如无账号,则使用手机号码注册。登录后,进入网站首页后点击【义务教育业务办理】,点击【办理中小学转入就学】--【立即办理】,填写转学申请信息提交即可。

问题十五:可以转学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吗?

根据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有关要求,停止全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转学生。如有从外地返昌就读的学生,可参照问题十四操作办理。

问题十六:关于幼升小房产年限的要求?

2022年小学新生,一套城区房产在四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2023年小学新生,一套城区房产在五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2024年及以后小学新生入学,一套城区房产在六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

从2021年开始,为有效遏制学区房炒卖,根据小学6年学制的实际,南昌市将幼升小的将原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少年入学依据的政策逐步过渡到六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少年入学依据。

在2022年元月1日以后取得房产证,从上次作为入学依据使用至本次使用,相隔时间不能少于4年(2022年)、5年(2023年)、6年(2024年及以后)。如果从未使用过的房产,则第一次使用不受时间限定。

在2022年元月1日以前取得的房产证,仍然执行以往政策,即从上次作为入学依据使用至本次使用,相隔时间不能少于3年。

高新区

南昌高新区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

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江西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及《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洪教义教字〔202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南昌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大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二.工作目标

全面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招生工作,助推“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通过“南昌市义务教育入学平台”(以下简称为“入学平台”)进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信息采集及学位安排。各学校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加强幼儿园与小学的学籍衔接,取消额外的学前教育经历证明;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全面清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安全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辖区内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明确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购买学位计划,确保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来昌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生源类别依序免试进入学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阳光透明招生原则。各学校应向社会、学生家庭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

(三)坚持公办民办同步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生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管理、切实规范招生行为。

(四)坚持班额容量管理原则。全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班级容量限额管理制度,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非起始年级超过标准班额的班级严禁转入学生。

(五)坚持强化控辍保学原则。各学校要认真落实“8个制度6项机制”控辍保学工作内容,建立完善“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信息台账”“不具备学习条件的儿童、少年信息台账”“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台账”等三个台账,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社” “读经班”“私塾”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造成新的辍学,加强对劝返复学学生的教育关爱,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不失学辍学。

(六)学区生源认定原则。

学区生源认定:区内各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

第一,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第二,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实际住址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同时该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三,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第四,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或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并落户在该常住地址,房产在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城区无住宅性质的房产。

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该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五,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依据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信息,下同),并在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六,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户口在城区范围内但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或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该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等,并在该学区范围内,且该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七,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办理南昌市城区居住证,但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并在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七)信息采集及审核入学提取及核验信息为:

A.具有本市城区户籍:提取家庭户口信息、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其中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针对商品房备案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因造成延期交付的,允许居民凭网签备案合同和契税缴纳凭证享受与不动产权证明同等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下同),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提取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信息。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

B.来昌人员随迁子女:在高新区拥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取家庭户口信息、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执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提取居住证有关信息。

C.房产认定:房产权证、拆迁协议及其他有关证件推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办理时间须在2021年11月30日前。

一是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二是因国家建设需要的城区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提交家庭拆迁协议材料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住地附近相对就近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三是小学:南昌三中高新(孺子)校区、南昌三中高新(艾溪湖)校区、南昌二中高新校区、南昌二十八中高新实验学校及南师附小高新校区等5所学校容量及学位紧张,原则上只招收招生范围内符合政策的前三类生源,后四类生源原则上调剂到其它学校。艾溪湖第一小学、艾溪湖第二小学、南昌市田家炳学校、高新区第三小学、东湖路小学等5所学校容量及学位相对紧张,原则上只招收招生范围内符合政策的前七类生源。

初中:南昌三中高新(孺子)校区、南昌三中高新(艾溪湖)校区、南昌二中高新校区及南昌二十八中高新实验学校等4所学校容量及学位紧张,原则上只招收招生范围内符合政策的前三类生源,后四类生源原则上调剂到其它学校。南昌市田家炳学校及艾溪湖中学学校容量及学位相对紧张,原则上只招收招生范围内符合政策的前七类生源。

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入学

(1)年龄要求:2016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依法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申请,获准后可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故未入学的,应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2)公办小学学校招生依据:2022年小学新生,一套城区房产在四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招生依据;2023年小学新生,一套城区房产在五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据;2024年及以后小学新生入学,一套城区房产在六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据。

(3)报名要求:幼升小由“入学平台”提取家长提供的相关入学信息,经家长确认后,生成学位分配信息。学生家长凭学位分配结果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二)公办初中招生入学

①学生信息采集:经“入学平台”提取小学毕业生家长提供的家庭户籍或居住证、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经房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信息,完成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一经确认提交,则不再作修改,采集确认后的原始信息报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存档。

②报到安排:“入学平台”提取核验相关入学信息,经家长确认提交后,生成学位分配信息。学生依据“入学平台”发放的“电子录取通知书”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③公办初中学校招生依据: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招生依据。

(三)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

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目标,根据“一人一案”原则

确定合适的教育形式。轻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招生片区内的学校接收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学校接收就读,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15日,家长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持家庭户口本、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及高新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结果。无法到校随班就读或特殊学校无法接收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实地送教和远程教育相结合方式实施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和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要纳入学籍系统统一管理。

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高新区有关部门审批的,优先满足高新区学生入学需求;市级有关部门审批设立的,经报请市教育局同意后可以面向全市招生。招生对象为:①在南昌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或南昌市小学毕业生;②具有南昌市户籍或房产的适龄儿童或南昌市小学毕业生。

南昌外国语高新学校为高新区区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全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推进会要求,2022年南昌外国语高新学校秋季义务生招生调整为:南昌三中高新(艾溪湖)校区、南昌三中高新(孺子)校区小学招生地段中的前三类生源可选择就读南昌外国语高新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七年级,由管委会购买学位。

义务生生源可选择就读学区范围内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但一经选定学校,一至六年级、七至九年级不得在公办和民办学校之间转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具体的实施方案见附件。

六.招生入学相关政策规定

(一)根据《南昌市拥军拥属条例》《南昌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3号)《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洪教基字〔2018〕5号)《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公字〔2018〕58号)《江西省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司人字〔2020〕9号)《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意见》(洪办发〔2019〕15号)等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消防救援人员等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给予优待,并在一定范围公示。

(二)根据《南昌市道德模范礼遇帮扶及管理实施办法》(洪办字〔2016〕27号),对道德模范的子女依据其学区范围,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入学的便利。

(三)南昌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读,按照《关于推进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洪办发〔2017〕20号)和南昌市推进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昌市推进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操作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四)来昌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生入学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招生入学。各学校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做好舆论宣传,强化责任落实,不打折扣贯彻执行好招生工作的要求,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二)大力推进教育均衡。对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各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招生考试,不得开办特色班、特长班、兴趣班等,严禁跨划片区域或不符合政策招收生源。起始年级按招生容量依次录取学生,不得新增超标准班额。在学区范围连续就读三年(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具备均衡生资格。从2022年入学新生开始,三年后民办学校除通过政府购买学位的学生享受均衡生计划外,其他不安排均衡生计划。加强学籍管理,超过标准班额的班级严禁转入学生。暂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入学生,有转学需求的学生由教育中心统筹转入公办学校就读。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要求,建立完善有关工作台账。

(三)严格转学审核制度。进一步落实市教育局出台的义务教育阶段转学规定,规范学校转学行为。学生家长于每学期开学前三周开始申报,至开学前一周截止。登录南昌市教育服务中心网站(),进入平台后点击【用户中心】,如无账号,则使用手机号码注册。登录后,进入网站首页后点击【义务教育业务办理】,点击【办理中小学转入就学】--【立即办理】,填写转学申请信息提交即可。各校严格审核转学相关材料,控制非正常转学。对确实因监护人父母工作调动、住址搬迁或回原籍就读、随迁子女入读等情形需要正常转学的,要仔细调查核实,确保信息真实。做到“人籍一致”,禁止借读。如学区范围内学校没有空余学位,转学学生由教育中心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的其他学校就读。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留级。

(四)加强招生督导评估。教育中心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导,加强对本地及有关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进行重点督查督办。

(五)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各学校要坚决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 “十项严禁”,严格执行关于严禁非政策性择校的政策,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程序。教育中心将对招生重要时段、重点环节,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管,强化全过程指导、监督和检查。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南昌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7月

来源:东湖区教体局、西湖区教体局、青云谱区教体局、南昌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编辑:王静仪

复审:冯星星

审签:邵平

监制:吴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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