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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费用算哪个科目】总分公司还债,报税愚蠢,会混淆吗?我用一句话给你痛快地解释一下!现在收藏吧

时间:2023-03-26 02:10:0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税申报来给你讲讲,因为最难的是跨地区经营的总分公司申报,所以我的例子是以跨地区经营来展示的,只要这个弄明白了,不是跨地区经营的总分公司的申报表填写也就会了。

在案例展示之前,我需要列示几个计算公式,不然你可能会不明白我案例中的计算数据是怎么得来的。

总分公司之间分摊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总公司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所有分公司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也就是汇总计算出来的企业所得税,总公司在当地缴纳一半,其它的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合计占一半。

在具体到某个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要先计算它的分摊比例,主要是按照上年度分公司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比例,相应的权重分别为:0.35、0.35、0.3,那么计算分摊比例的公式如下:

某分公司分摊比例=(该分公司营业收入÷各分公司营业收入之和)×0.35+ (该分公司职工薪酬÷各分公司职工薪酬之和)×0.35 + (该分公司资产总额÷各分公司资产总额之和)×0.30。

特别强调: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当年不作调整,特殊情况另说。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案例展示:

案例:财叔税课堂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其名下有南京和郑州两个分公司,2022年1月-3月的收入、成本、利润如下表:

由于分支机构是否独立核算,不影响所得税汇总缴纳。因此根据该表格可以算出深圳总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应纳所得税额=980*25%=245万元。

由于财叔税课堂属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以245万元的所得税需要在深圳总公司、南京分公司、郑州分公司之间进行分摊,50%由深圳总公司缴纳,50%由南京分公司和郑州分公司缴纳,同时由深圳总公司缴纳的50%的税额需要其中的50%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

所以总公司应分摊的所得税额=245万*50%=122.5万元,就地缴纳的所得税=122.5*50%=61.25万元,缴入中央国库的所得税=122.5*50%=61.25万元。

两个分公司合计应分摊的所得税额=245万*50%=122.5万元。

所以深圳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填写如下图所示:

到这里深圳总公司的报表还没有填完,因为还要填写一个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在填写这个表之前,我们要先计算一下南京分公司和郑州分公司各自应承担的企业所得税的分配比例,然后才能计算出各自应承担的所得税税额,这个分配比例的计算公式我在前面已经给大家写出来了,忘记的朋友可以翻到前面看一下。要计算出这个分配比例,先看下两个分公司2021年的相关数据,如下表: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

南京分公司的分配比例:

3200/5600*0.35+2000/3500*0.35+10000/18000*0.3=0.57

郑州分公司的分配比例:

2400/5600*0.35+1500/3500*0.35+8000/18000*0.3=0.43

南京分公司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245*50%*0.57=69.825万元

郑州分公司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245*50%*0.43=52.675万元

总公司填报预缴申报表附件《分配表》如下:

南京和郑州分公司每季的企业所得税是由总公司汇总申报,那两个分公司还需要申报季度企业所得税吗?当然是需要的,深圳总公司季度所得税申报完成后,需要将上面的《分配表》分别发给南京和郑州分公司,两个分公司分别进入电子税务局进行所得税的申报,那分公司如何填写申报表呢?我就填写南京分公司作为示例,郑州分公司的填写和南京分公司是一样的,就不重复填写了,大家有空自己可以练习一下。

南京分公司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填写如下:

注意:分公司只填写A200000这个主表的分支机构部分,其他的都不用填写。

特别提醒:分支机构无需自行计算,总机构统一计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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